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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北市恢復垃圾桶爭議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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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 北市恢復垃圾桶爭議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台北市垃圾桶於前市長柯文哲任內撤除不少,副市長李四川有意恢復設置,引發各界討論看法兩極,如垃圾桶多難管理、少又讓民眾不便。有里長認為,除夜市、觀光商業區等特定區域外,其餘堅決反對走回頭路,並點出清潔人力與監視器不足,以及罰責太輕。環保局說,廢棄物清理法為中央法規,開罰以此為依據。   (2023/02/01 聯合新聞網)
  • 近來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重提,表示在春節期間看到路邊垃圾,讓他興起增設路邊垃圾桶的想法,期盼讓市容更美化,不過卻也吸引兩派論戰。
  • 不少人認為這樣確實能減少民眾隨手亂丟垃圾的機會,但也有人認為,此舉只怕是重回過去,反倒讓部分缺乏監視器照到的角落的垃圾桶,淪為自私民眾拋棄家用垃圾的地方,也容易讓垃圾爆量,清潔隊員爆肝,來不及清,疲於奔命,更容易孳生蚊蠅蟑螂鼠患,更悲劇。  (2023/02/02 壹蘋新聞網)

 

傳統觀點

  • 文山區華興里長批評,不可以走春看到垃圾就覺得路邊要設垃圾桶,在里內有人路邊亂尿尿,「總不能放一個小便斗吧!」看到一個什麼狀況就要放一個什麼,恐是典型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 沒公德心的人一直都存在,不會因為設置垃圾桶,亂丟垃圾問題就消失,反而會引出許多貪小便宜、不想用專用垃圾袋,或是貪圖方便的民眾,將家用垃圾包大量丟在垃圾桶周。
  • 故宮前面那條至善路二段往山上走,就是故宮往衛理女中的方向,是自行車的熱門路線,那條路每個垃圾桶,每天晚上必定爆滿,垃圾還多到堆在垃圾桶旁,而且塞爆垃圾桶的都是一整袋的家庭垃圾。來這裡騎腳踏車運動的人垃圾桶塞不下,也跟著在垃圾桶旁邊繼續丟...」
  • 但也有網友不認同,留言「不然少開家醫院 大家是不是就不會生病了?」但原PO則回應「自己垃圾帶回自己家垃圾桶丟有啥問題?還是你支持政府再多跟你收稅幫環保局增加人力?」
  • 廢棄物清理法為中央法規,環保局開罰以此為依據,違者可處1200至6000元罰鍰。現有逾140台移動式攝影機,配發各分隊1至2台輔助取締違規者,如有特殊需求的區隊,也能額外申請架設。

 

人性化設計觀點

  馬路上該不該設置公共垃圾桶,正反方意見都有。有人認為恢復設置垃圾桶就是走回頭路,就是退步,為什麼我們會認為沒有垃圾桶就代表進步呢?是因為我們以為所謂的先進國家馬路上看不到垃圾桶,所以不設垃圾桶就是進步嗎?好像也不必然吧?這不是盲目的祟洋媚外嗎?什麼才是進步?不是應該街道整潔乾淨嗎?難道馬路上有垃圾桶就不進步了嗎?顯然不是吧!這應該是一個觀念問題、一個管理問題吧!

  為什麼要設公共垃圾桶?是不是要方便行人可以隨時將自己製造的垃圾有地方丟棄,不致於亂丟在馬路上?為什麼有垃圾桶不丟,還丟在路上或垃圾桶的附近?好了,這種人本來就沒有公德心,與有沒有垃圾桶並無關係,但他們總是少數,而且應該是可以教化的。如果垃圾桶必定爆滿連垃圾桶旁邊都塞滿了是什麼原因?那是不是代表該處垃圾桶不夠用就是沒有配備足夠的清潔人力,回收來不及造成的?如果歸罪是無德的人或貪圖方便的人把一整袋的家用垃圾也塞進來,以致塞爆的話,不妨想想既然連家用垃圾都會拿到公用垃圾桶丟的無德人,我們能期待這些人會把路上自己產生的垃圾帶回家裡的垃圾桶丟嗎?再者,為了省一點垃圾袋錢而把垃圾亂丟的人,真的可以靠嚴抓取締抓到他們嗎?道高一尺魔就會高一丈!所以我們認為不設公用垃圾桶,只會使街道更髒亂,因為並沒有真的解決問題。

  正常狀況來說,有人就會有垃圾,就算走在馬路上時也是一樣,所以,要承認這就是人性的一部份。而且,我們相信街道的清潔有其循環性,就是髒的話會愈來愈髒,乾淨的話也會愈來愈乾淨。因為以人性來說,如果看到一個地方原本就很乾淨,那麼手上的垃圾也會不好意思隨手亂丟,如果一個地方本來就有很多垃圾,那就不差自己手上的一個,不是嗎?因此,要改善街道上的垃圾問題,要配合需求設置足夠使用的垃圾桶,對於特殊地區,要安排足夠的環保人員勤於集中清空垃圾桶。等到該地區的環境能做到維持基本清潔後,再來呼籲民眾把垃圾帶回家丟棄才會有效果。

  對於一些會把家庭垃圾帶到公共垃圾桶丟棄的人,就要從制度上去改善。首先,要思考為什麼採用垃圾袋收費的制度?我們並沒看到收費制度就成本效益來說到底有多少效果的統計分析,但是,此制度能讓垃圾減量的效果是不會錯的,因為為了節省垃圾袋的開支,會儘量把可回收的垃圾分開,並把不能處理的垃圾壓實減少體積,恐怕才是最重要的功能,因為這符合人性。過去,垃圾處理費是與水處理費掛鈎的,這也有其道理,到底用水量和垃圾量也是有正相關的,因此,在制度上我們是否可以考慮,把水處理費略為提高一些,相對的把垃圾袋再賣便宜一些(尤其是小容量的),如此一來,辛辛苦苦偷偷摸摸的把家用垃圾拿去公共垃圾桶丟,還要冒被人另眼相看和被取締的風險就太不值得了!我們還要考慮到一種情形,就是垃圾車收取垃圾有一定的時間,或許有些人可能因時間上不能配合就不得不帶到公共垃圾桶去丟,他們的目的並不是要省錢,環保單位是否可以考慮在特定處所隨時接受這種裝在合法垃圾袋的垃圾,方便這些需求?

  說實在的,垃圾不落地的政策看起來好像很進步,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是相當消耗社會成本的。因為「所有」的民眾都必需配合垃圾車的時間在定點將垃圾交付,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人事先就要在收垃圾的定點等候,收的過程中也會影響交通,還會肇事,這些都是成本,可是因為是由全民分攤,所以雖然在表面上看不太出來,但都是隱性成本,對整個社會來講不一定是划算的。我們可以了解所謂的歐美日等先進國家,有多少是採取「垃圾不落地」這個方式在收垃圾的?

 

  同學們,關於該如何收取垃圾,你還有什麼想法或點子,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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