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車擋出入口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9-05
個案研討:車擋出入口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高雄楠梓區一處私人停車場,平時有30、40輛汽車租用進出,但昨(12)日卻有一輛轎車直接擋在停車場出入口,導致租客無法正常進出,並質疑報警根本無用處,該輛車一路停到早上,氣得PO網罵:「就給你停就好」。對此,轄區楠梓分局表示,警方到場了解,該車由於前懸位於道路上,且位於私人土地車庫前方,已構成妨礙他人、車通行違規停車,已針對違停車輛拍照逕行舉發。楠梓分局解釋,倘若私人停車場出入口遭阻擋,若影響土地使用人通行權,屬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必須由當事車主提告強制罪後,警方才能依法查扣拖吊車輛,警方提醒民眾勿當路霸,以免觸法。 (2023/08/13 今日新聞)
傳統觀點
- 高雄市楠梓所副所長:「水溝蓋內側原則上屬於私人土地,網狀線也為地主私自劃設,時值深夜,拖吊車並未運作。」
- 不管是不是私人糾紛造成的,但以犧牲其他不相關人的利益為手段,這種不合理的自私綁架行為,公權力難道管不到嗎?
管理觀點
很明顯這是目前法規上存在的漏洞,就算是私人糾紛,為什麼就可以綁架不相干第三者的利益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目前的法規是要受到侵害的當事車主提告強制罪後,警方才能依法查扣拖吊車輛,這種應對方式一定緩不濟急,而因此受到影響造成的損失就只好自認倒楣,這是合理的嗎?
由此,我們不禁想到現行制度下的「罷工」也是有同樣的問題。在所謂西式民主制度之下,好像「罷工」是勞工與資方抗衡的一項不可或缺的合法權力,是一個先進的制度。可是我們想想,如果是公共交通的公司發生勞資糾紛,司機如果罷工不是影響到廣大民眾出行嗎?為什麼他們的糾紛還要由不相干的人付出代價,這樣合理嗎?可是,如果不允許罷工,勞工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要罷工又要不影響不相干人的權益,有什麼辦法嗎?請同學們一起想想。
在此提出以下構想,大家可以再補充完善:
發生勞資糾紛時,勞工可以「合法」罷工,但不應該影響他人權益。工會在發動罷工前要向當地政府勞工管理單位申請報備,在罷工開始後仍應照常上班和工作,但罷工期間的營收應報繳給政府,至於罷工期間,資方是否發給工資,由勞資雙方談判決定。如此一來,罷工就不會影響他人,而且參與罷工的勞工不但仍要上班,但也不一定能領到工資,這就是罷工勞工必需負擔的風險,因此不會隨意的罷工。罷工期間的營收要上繳政府,營收愈高,資方要承擔成本但拿不到營收,資方的損失就愈多,談判的壓力會更大!依此概念修法的話,是不是更能申張社會的公平正義?也應該要比現有的「犧牲別人,成就自己」情況下,濫用罷工權要好得多!大家以為呢?
同學們,這種擋住停車場出入口損人利己的自私行為,應該怎麼扼止?請提出自己的觀點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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