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幼兒園不當管教
個案研討:幼兒園不當管教
以下為多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新竹縣竹北市一家托嬰中心,遭家長怒控把兒子送去托育,回來卻滿身傷。起初老師聲稱是「爬行」碰撞造成,後來調監視器才發現,老師不但把孩子綁在竹椅上好幾個小時,也不給水喝,甚至還會出言羞辱。對此,托嬰中心坦承有疏失,已經資遣2名涉事人員,社會處也介入調查。不過幫寶椅原本是幫助寶寶學習坐的工具,現在被當成刑具,把孩子綁在上面任由他們哭泣,醫師就提醒,孩子哭久了會造成脫水,後果不堪設想。 (2024/08/14 華視)
- 花蓮有家長指控,兩歲男童去幼幼班,兩週後孩子竟然個性大改變,檢查身體還看見多處瘀青,急忙帶去驗傷,對此,教育處表示,已經成案,將由專家組成,討論是否有不當情況,而遭控訴園方的回應,初步調查老師沒有家長指控的情況。 (2024/07/31 TVBS新聞網)
- 台中市教育局29日接獲民眾檢舉,烏日區1家私立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案件,家長已向警方報案。教育局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獲報後入園稽查並帶回7月26日監視畫面,要求園方即日起暫停行為人職務,今天審查小組入園調查。教育局指出,家長反映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有幼生疑被教師拉手打胸及大力甩開等,疑遭不當對待等情事。教育局29日接獲檢舉入園稽查,今天中午召開審查小組討論並入園了解。審查小組決議受理調查,將自中央人才資料庫遴選調查委員,1個月內調查完畢送認定委員會審議。 (2024/07/30 中央通訊社)
- 新北市板橋福音幼兒園,有3名老師涉嫌不當管教,家長表示,他小孩因為尿褲子,老師竟然抓住孩子雙腳,害幼兒從90公分高的椅子上重摔,甚至還用腳踢小朋友腰部。新北市教育局介入調查,發現有至少8名幼童受害,現在決議福音幼兒園停止招生、解除準公幼契約,而不當管教的老師,除了被開罰、解除聘任,現在也依妨害幼童自然發育及傷害罪送辦。 (2024/07/22 東森新聞)
- 三名涉及不當管教的教保員,其中最資深的江姓助理教保員,在當事幼兒園服務長達12年,還曾榮獲教保績優人員。但其實她2年前就有類似紀錄,當時園方跟家長簽切結書,保證不會再犯,沒想到如今又對孩子動粗。教育局開罰60萬,終身停聘。也對另兩名教保員,做出處分。 (2024/07/22 華視影音)
- 台北市信義區一家私幼爆發園長之子性侵多名學童案件,引發社會震驚。苗栗縣政府接獲通報,本案嫌犯毛姓男子的父親於1997年起曾在後龍鎮開設托兒所長達15年,而毛男當時在苗栗就讀國中和高中,托兒所於2012年撤案停業。對此,苗栗縣長鍾東錦今天(7/19)回應,已要求苗栗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訪視當年的教保員,清查有無投訴案,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任何異常舉報。台北市信義區一家私幼爆發園長之子性侵多名學童案件,引發社會震驚。苗栗縣政府接獲通報,本案嫌犯毛姓男子的父親於1997年起曾在後龍鎮開設托兒所長達15年,而毛男當時在苗栗就讀國中和高中,托兒所於2012年撤案停業。對此,苗栗縣長鍾東錦今天(7/19)回應,已要求苗栗縣警局成立專案小組,訪視當年的教保員,清查有無投訴案,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接獲任何異常舉報。 (2024/07/19 太報)
- 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女童,手機更藏有超過600部偷拍私密片,至少有20名女童受害;而毛畯珅在調查期間曾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事後還繼續當教保員,直到去年7月才被羈押。 (2024/07/19 鏡新聞)
- 持續追蹤這起離譜的幼園虐童案,當中情節最惡劣的江姓教保員因為涉嫌對多名孩童施暴,已經被解雇並開罰60萬,而她早在2022年就曾經將一名男童太陽穴打傷,事後也簽下保證書不會再犯,沒想到如今重蹈覆轍,家長質疑園方輕放,幼兒園和教育局也被認為處置慢半拍,8月1日才正式停招,恐怕讓許多家長措手不及。 (2024/07/22 三立新聞網)
- 新北市板橋某幼兒園教保員遭控涉嫌體罰幼童,包括大力拉扯、脫褲,甚至頭部重擊地板,共有8名幼童受害,家長已提告,教育局已對3名教保員開罰新台幣3萬至60萬不等罰鍰,並勒令幼兒園停招。對此,新北市長侯友宜今(22)日表示,不適當的一定嚴懲、絕不寬貸,絕對不允許有不適當的管教,要讓孩子們有個安全的學習環境。 (2024/07/22 三立新聞網)
傳統觀點
- 幼兒園不當管教問題還真是多,如經調查屬實,一定要嚴懲。有前科的應該吊銷執照,永遠不得再從事保育相關工作!
- 出現這麼多問題,政府的監管機制非改善不可了。
管理觀點
發生幼兒被虐,為什麼只有施虐者被地方政府開罰、解雇,而該機構、機構負責人並無任何刑事責任?如果存在不當管教,負責人、教職及行政人員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不容他們用任何理由卸責,法規不足就請修法。為什麼這類事件這麼頻發?是不是顯示我們目前的管理系統並沒有發揮功能,急需檢討改進了?
我們知道,每個行業的從業人員,都有其適性,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從事任何行業的。以幼教行業來說,缺乏耐心和愛心的人是不適合從事這種行業的,頒發教保人員和機構執照,正是政府管理的手段。前揭教師行為,如經調查屬實,除應負民刑事責任外,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應處罰鍰,嚴重者並終身不得在幼教機構服務;園方亦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被處罰鍰,或停止招生甚至撤照的處分。
法規應該是現成的,相關處罰也非輕,但虐童事件卻屢禁不止,其原因值得深入探究。尤其是幼兒遭受不當管教時,因其表達能力欠缺又根本無法自保,往往無從陳述,使施暴者有恃無恐。幼兒家長或主管機關必需靠觀察幼兒身體外表或精神情緒的異常,或藉由監視器攝錄畫面,始得發現真相。但不少幼兒園之虐童事件,園方或辯稱未裝監視器或要求先簽和解書才交錄影資料,顯見為保存證據與保障幼兒安全,強制幼兒園裝設監視錄影系統之相關法規還有漏洞可鑽,應立即補漏,以任何理由提不出監視證據即予重罰,這樣的行為正相當於無照駕駛,不是嗎?
北市某公立幼兒園,傳出對幼兒施暴,不但對孩童吼罵、用力拉扯甚至打人,園方第一時間接獲家長通報還想壓下消息,家長想調監視器也受阻,直到向議員陳情園方才成立調查小組,但調查過程也有瑕疵,最近這間幼兒園又傳出對孩子不當管教,但園方對一切指控都說是「溝通出問題」,目前在調查階段不方便多說。可見,會屢屢出現虐童問題,就是告訴我們目前的幼保管理機制需要徹底檢討了。尤其是有些施暴的教保人員或所屬機構竟然還能獲獎,真不知這些官方機構和評審人員是怎麼在評審的,難道還不該檢討?還要放任下去?
在現今的低生育率下每個孩子都是家裡的寶貝,很難忍受花了大錢把孩子送到保育機構竟然會遭虐,而且遭虐幼兒也容易造成永久性的生理或心理傷害,所以政府一定要正視這個問題,並有效的解決這個問題,讓天下的父母放心。
同學們,大家將來很有可能也要面對這樣的擔心,一定要設身處地的再想想,關於幼保教育管理上還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請提出分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