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排水孔溺水
個案研討:排水孔溺水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桃園市11歲林姓男童,2017年7月底某日下午2點多,在桃園區的住家社區SPA池游泳,手臂突然遭到排水孔吸住溺水。男童經過急救後仍因腦部損傷,自此生活無法自理。家屬向管委會、物業公司及SPA池保養業者求償3400萬元,一審判賠222萬餘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重新計算後,二審改判賠611萬餘元。可上訴。高院認為家屬與男童有過失,因SPA池公告12歲以下需家長陪同,但家長卻放任男童獨自使用SPA池。此外,SPA池水深僅64到54公分,當時男童因趴平身體,與排水孔平行,才會被排水孔吸入。故此,高院認為家屬與男童與有過失50%。經過計算後,改判決男童可以獲賠561萬6331元,另外男童父母各獲得25萬元精神慰撫金;合計獲得賠償611萬6331元。 (2024/10/23 ETtoday新聞雲)
傳統觀點
- 太可怕了,排水孔的吸力怎麼會如此大?
- SPA池有管理人員在嗎?
人性化設計觀點
看來該SPA池的排水孔吸力是非常強的,竟能把11歲的男童吸住手臂無法脫身而溺水,造成腦部損傷生活無法自理。因為本案例的池水並不深,只有54~64公分,可是傷害還是造成,因此,這個案例給了所有相關游泳池業者,以及游泳池設計及施工業者一個很好的警惕和教訓。
既然已經發生事故,就表示目前的系統運作一定有改善的空間。如果只是在追究責任的分攤,而不能找到根本的問題去做改善,就很難保證以後不會再出現類似的事故。讓我們停止爭吵,不要把重點放在指責別人錯誤之處,這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一方面別人又不歸你管,二方面他們還認為是你的錯呢。如果真的有心解決問題,就請從自己能管得到、能做得到的地方,想出改善的方法,目標是:把自己份內的工作,改善到就算別人故意做錯都不會出事。大家都能勇於要求自己做好,而不是怪別人、指責別人,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以下是我們建議相關部門的改善思考方向:
- 小孩家屬
如SPA池有公告12歲以下需家長陪同,家長自有過失。本案例也告訴了以後所有人,千萬不可因水淺就疏忽,還是會出事的,本案就是證明。
- SPA游泳的營運管理機構
社區SPA池要得到教訓,不是立一個公告就可以的,只要池中有水,排水孔有在運作就該有人看管,防止違規出事。如果不是開放時間,要想出有效的防阻和管制措施,防止有人違規使用。
- 游泳池的設計施工單位
這才是改善的重點。因為會發生這樣的事故,明顯的指出了設計上仍存在瑕疵。我們是否要檢討:為什麼排水孔的吸力會將11歲男孩手臂吸住就無法脫身?這實在是相當危險的,因為這樣的吸力,如果有更小的小孩被吸住,就算有大人在旁也很難避免傷害。排水孔的設計,包括安全設計、吸力大小、警戒標示、安裝位置、卡住異物後的警報……是否需要改善?有無可靠些的防吸安全設計?
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還有什麼想法或改善點子?請提出分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