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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自撞垃圾車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5-09

一張含有 道路, 戶外, 街道, 陸上交通工具 的圖片

AI 產生的內容可能不正確。

個案研討:自撞垃圾車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本月8日晚間8點20分左右,鳳山區保華一路與代德一街口發生垃圾車與機車車禍事故,垃圾車剛起步就遭機車撞上,42歲陳姓女騎士送醫後不治身亡,因監視器沒有照到撞擊瞬間,陳女姊姊上網發文尋求行車記錄器畫面希望釐清真相,警方表示已協助蒐集相關事證將51歲垃圾車駕駛移送偵辦。據了解,垃圾車駕駛王男當時沿保華一路收垃圾,在代德一街口完成垃圾車收集後準備起步,就遭陳女騎機車撞上,陳女當下臉、胸部擦挫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但不幸仍於當日不治身亡。  (2025/4/13周刊王CTWANT)

 

傳統觀點

  • 太慘了,可能是晚上視線不佳才會自己撞上,也太不小心了。

  • 機騎車千萬要小心,注意路況,以免造成終身遺憾。

 

人性化設計觀點

乍看之下,這是一起自撞車禍。一般人的觀念,總是認為:被撞的物體是受害者,是自己去撞的,所以主要的責任還是自己不小心。被撞的物體如果比較大、比較硬,那倒霉的就是自己;如果是撞到行人,倒霉的就變成行人了。本案的垃圾車是被撞的,而且正在從事正常的工作中,也算是被害者吧,如果發生車損,肇事人是不是也有賠償的責任,只是肇事人死了,求償也無門。至於有沒有「過失」致人於死的責任,恐怕還要法官來認定了。

我們看一下本案例所附的圖片,事發當時是晚上,應該也是正常的每日收垃圾時段,垃圾車後車廂下方的橫板呈未收起狀態。新聞是說才剛起步就被撞上,雖然當事人的臉、胸部擦挫傷、意識也仍清楚的情況下送醫治療,但不幸仍於當日不治身亡。為什麼會撞上呢?我們可以很合理的判斷,一定是撞上了車後方的橫板才會這麼嚴重,因為這個橫板設計,應該是給工作人員作為階梯踩踏使用的,因為是橫向的突出物,而且還突出很多,如果從後方來看只是一條線,再加上又是晚上,如果沒有明顯的其他標示(如有人站在上面或有下垂成面的警示條),不管是誰都是很難及時注意到的,這是人情之常,符合「人性」。一旦撞上去,加上加速度,身體等於是被一把刀從垂直方向硬切,後果必然非常嚴重。事故當時,傷者還有意識,可見速度也沒有多快,如果極端點,被切成二截也有可能,實在是太危險、太可怕了。

我們建議,要防止以後出現類似的事故,一定要以法律規訂定所有有後車板的車輛嚴格的作業規範,要求在放下後車板時要有明確可供視覺辨識的標示、作業區域要採隔離管制、在路上行駛時一定要收起後車板,違規的話列入嚴格取締,因為這是「公共危險」,不但重罰駕駛還要重罰其所屬公司。

 

同學們,關於本案例你還有什麼想法或補充,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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