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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竊案未積極受理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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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竊案未積極受理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高雄市一家光電業者春假期間發現公司的電氣設備2度遭竊,於是前往旗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報案,傳出值班員警受理民眾報案時沒有積極處理;旗山分局今天(7日)表示,督察系統已經介入調查,若有違失,將依規定議處。疑似員警吃案的事件發生在4月4日晚上,高雄一家光電業發現公司的電氣設備遭竊,於是前往旗山分局建國派出所報案,沒想到,員警第一時間以公司負責人沒有到場為由,拒絕受理;6日凌晨,業者發現竊賊2度找上門,再次偷走一批電線,於是再前往派出所報案,這次,派出所雖然有受理報案,但是卻傳出,員警暗示報案人破案機率低,似乎要報案人知難而退,報案人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只好自力救濟。警方說,針對這起竊案,已經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目前已抓到6名嫌犯,並起獲被偷的電線贓物243公斤,全案依加重竊盜罪嫌送辦,至於資源回收業者涉嫌收贓的部分,也將從嚴究辦。   (2025/04/07 中廣新聞網)

 

傳統觀點

  • 民眾:「應該不能這樣,應該至少要去關切一下,這是他們的公務,不然你這個警察要做甚麼。」、「我認為非常的不合理,因為警察是我們的人民保母。」
  • 根據SOP流程,不管是民眾到派出所報案,還是撥打110,警方都得受理,就算住處非案發地,民眾也能就近報案,派出所再轉至當地轄區持續追查,而警方身為人民保母,卻沒盡到義務也難怪讓人觀感不佳。

  • 攤開全台竊案率來看,去年共有5萬4千多件,破案率達73.9%,高雄市也有73.7%,詐欺案則有12萬件,破案率達51.8%,而兩者的獎勵制度卻大不同,普通竊案為1支嘉獎,但普通騙財卻有2支,甚至逮獲車手能拿到7到8支嘉獎,現今詐騙案件多,幾乎天天都有車手落網,破獲竊案與打詐積分差很大,也難怪各分局天天都有抓到車手,卻很少天天抓到小偷。

 

管理觀點

本案為一家光電業者春假期間發現公司的電氣設備遭竊,報案時員警第一時間以公司負責人沒有到場為由,拒絕受理。沒想到隔日凌晨,業者發現竊賊2度找上門,再次偷走一批電線,於是再前往派出所報案,這次,派出所雖然有受理報案,但是卻傳出,員警暗示報案人破案機率低,似乎要報案人知難而退。這是該員警的問題嗎?看起來好像是。如今東窗事發,處分該員警就算有交待了嗎?

其實,這是管理問題。員警為什麼會找理由不受理?那是因為警方的獎勵制度導致的,破獲竊案與打詐積分差很大,所以基層才會不重視竊案,為什麼要吃案?那是因為受理了如果沒破案,會導致單位的破案率降低,受累的是該所的主管,所以他「不敢」受理也只是因為他的主管。只是運氣不好,看來本案後台是夠力的,才會弄巧成拙蓋不住了,引起媒體的報導和驚動專案小組偵辦。看來,獎勵制度才是背後真凶啊!

對於民眾來說,因此造成對政府機關的觀感不佳,影響可是非常大的。到底治安機關的績效該怎麼衡量、要拿什麼作為指標,都不是簡單的事,需要認真研究。尤其是警方,不管是治安也好、交通也好,不是沒發生事情才是最好的、小事也能得到處理,才能建立良好的形象嗎?更何況大案可能是小案沒處理,形同包庇才會漸漸變大的。至於大案,或許可以由更上級單位來統籌辦理。正如警方指出的,竊案要從嚴辦收贓的堵起,沒人收贓,竊了也沒用,不是嗎?如果只圖為了方便,拿資料計算出來的數據作為指標,就容易產生上述的扭曲現象,或許破案率最高的背後的吃案率也高哦,這是我們要的嗎?

 

同學們,你家人或友人遇到過報案的困擾嗎?有什麼補充想法?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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