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三世界的謬誤與真相(上)
關於第三世界的謬誤與真相(上)
資料來源:《謬誤與真相》第二版(2011),湯瑪斯•索威爾(Thomas Sowell)著,
洪慧芳譯,八旗文化,中文版(2021)。
歐美各國的繁榮與第三世界國家的赤貧形成了明顯的反差,引起許多人的情緒,也引起了許多人的反思,雖然揭開了許多事實,但是未能區分因果關係與責任歸咎,導致了許多謬誤的產生。
世界上任何種族的發展史都有數不清的罪惡,如果要以究責的方式來解釋因果關係的人,往往可以輕易的從人類歷史中找到數不清的案例。歐洲人確實在非洲做過許多罪大惡極的事,但北非的海盜奴役過的歐洲人也不少,甚至比送到美國為奴的非洲人還多。這種掠奪與暴行在亞洲人、阿拉伯人、玻里尼西亞人……,也都有相似的歷史。許多人把南美的貧困推到北美人身上、把印度的貧困歸咎於英國人的殖民統治。當西班牙征服者建立了一個從南美洲一直延伸到舊金山的龐大帝國時,摧毀了西半球許多原住民的經濟與社會,使西班牙富裕起來,也使那些地區的原住民窮困潦倒。類似的例子還可舉出一大堆,但更根本的問題是:那是導致當今多數富國蓬勃發展,卻使多數貧國陷入窮困的真正原因嗎?
征服者與被征服者之間應該原本就有巨大的差異,否則歐洲如何在美洲、非洲,日本如何在東亞征服土地面積和人口數量是其好多倍的地區?把貧窮歸於征服者並沒有解開因果關係的問題。但是,還是有一些強國幾乎不靠征服他人致富,一些國家陷入貧困,也不是被征服的緣故。如果把第三世界的貧困只歸因於經濟上的「剝削」,那麼為什麼第三世界最貧困的地區,往往是富國接觸最少的地區?
貧富的因果關係是複雜的,有許多因素是地理因素造成的,不能歸咎於富國,也不能歸咎給貧國。地理因素包括土地的組成、沃度、氣候、天然資源、水路、動植物群……等等。這些因素可以促進或限制經濟發展的前景,但很少有單一因素可以決定發展的速度與規模。
土地的組成影響發展的潛力,山地必然比平原落後,中東、印度、中國等人類最早的已知文明都是起源於河谷、世界各地的大城市大多建在通航的水域邊,這些應該不會只是巧合。地理條件是固定的嗎?好像也不是。隨著知識與經驗的累積,某個環境的優勢與劣勢並不是絕對的。某個環境的天然資源看起來是固定的,但實際上是取決於我們是否知道如何使用它,才能決定它是不是可以作為天然資源。例如,瀑布在人類懂得水力發電後,才從水道上通行的阻礙變成天然資源、鈾礦在人類利用核能以前還只是個瘴戾之地。當農業是地球上多數地區的主要經濟活動時,居住在廣闊的歐亞大陸,經濟發展自然好過西半球。地理也決定了某個文明在特定地區的傳播範圍,和與其他文明交流的機會,地理上的孤立或生活在海洋分散島嶼上的人,也會被隔絕在文化互動之外。地理上的區隔也會造成人的遷移障礙,和運輸成本的巨大差異,歐亞的土地雖然相連,但高山與沙漠隔開了亞洲人與歐洲人。氣候也是地理的一部分,特定的氣候在農業和疾病的傳播,可以形成直接的優勢或劣勢,影響著文化疆界的大小。即使在有限的區域內,地理的變化也有可能相當極端,影響著雨量、濕度、動植物種類、水道通航、水資源運用……等等。
天然資源是決定一個經濟命運的關鍵地理因素嗎?其實這並沒有決定性的影響。沙烏地盛產石油,且開採成本極低,有一些人極其富有,但國民人均所得卻是新加坡的一半,而新加坡除港口以外什麼資源都沒有;以色列沒有石油,但是人均所得卻高過多數盛產石油的中東國家。俄羅斯(天然氣)、委內瑞拉(石他能源)、泰國(橡膠)、南非(黃金)、智利(銅)、中國(鋅)都是全球最大的生產國,然而人均GDP完全比不上日本和瑞士。
光是地理這個因素就足以造成如此大的差異,更何況還有許多其他的因素左右著一個國家貧富。因此,我們不能理所當然的假設,若不是因為某些因素,世界各國的人民與國家理應要有相同的經濟成果。
說到第三世界,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有一組國家與其他國家截然不同,那是一種謬誤。一百年前的富國和貧國清單,和今天的富國和貧國並不是同一批國家。例如日本、新加坡就從窮國變成了富國,而阿根廷、菲律賓則從富國變成了貧國。有些國家一直很窮、但也有一些得到了奇跡式成長。更自由且不斷成長的國際貿易(即全球化),其實正是一些國家脫離貧窮命運的原因之一。中國在世界上領先的地位比史上任何國家都長,然而在最近幾個世紀中,中國確落入了第三世界,饑荒和戰爭使人民生靈塗炭,直到改革開放後才逐漸擺脫貧困。日本在17世紀也是採取鎖國政策,直到17世紀中葉才被美國軍艦打開門戶,從貧窮落後中崛起逆轉成為發達國家。同樣,伊斯蘭世界,在中世紀開始的幾百年來,科學、藝術、軍事方面也是遙遙領先歐洲,當今,在許多方面也發生逆轉,不再輝煌,簡而言之,沒有哪個國家或文明能永遠走在人類進步的尖端。
富國與貧國的經濟反差令人震驚:瑞士的人均實質所得是馬來西亞的3倍多,是阿富汗的40倍;美國更是阿富汗的50倍。但我們在看一些統計資料時,必須持保留態度。在許多第三世界國家,很多經濟活動是「帳面外」進行的,再者,人口年齡差距也很大,人均所得的資料往往無法相比。一方面,年輕人的收入通常要比中年人少,在德國、意大利、日本60歲以上的人口幾乎超過1/4,因此有許多與老年人有關的經濟活動,如果把這些因素加以調整,富國與貧國的統計差異,才會更精確地反應真實的生活水準差異。當然,差異還是存在,但不會那麼極端。
既然所有的國家都曾經貧窮過,我們要研究的就不是貧窮本身,而是財富是怎麼創造出來的,以及什麼因素會增加或減少致富的能力。繁榮的時代與地方有個共同點,就是要有法律與秩序,難以建立法律與秩序的地方,很少能繁榮起來。地理位置又顯得重要了,因為山區、偏遠和人煙稀少的地區,往往比平地維持治安的成本高上許多。即使是專制的法律,也能促進經濟,只要執法持正不阿、不要朝令夕改、官員不腐敗,都對經濟發展有所助益。法律與秩序涉及的不是只有人身安全而已,對於需要進行一段時間運作的經濟活動來說,能夠保護人民努力的成果,才能確保經濟的發展。《經濟學人》估計,在非洲,僅有10%的勞工在合法認可的企業工作,或住在有合法產權的房子裡;在埃及,估計有470萬戶的房屋是非法建造的;秘魯沒有產權的房地產總值是所有外國直接投資的十幾倍以上。這種經濟資產未獲當地法律承認的情況在第三世界普遍存在。缺乏法律承認是一種障礙,使得有才華的人民不能安心的創業或工作,因為產權無法得到保障。這就是為什麼在第三世界,終身靠街頭販賣來維生的小販隨處可見。此外,人民的誠信、合作、道德水準不僅會影響社會,也攸關經濟發展。例如,由於信任範圍有限,所以害怕員工(外人)監守自盜,許多公司都只能是家族企業,限縮了企業的規模。
二百年來,大家最常用來解釋貧窮的因素之一是「人口過剩」。其實這是錯的,這種理論認為人口過度成長造成了更多的貧困。阿根廷每平方哩的人口比美國少、印度是阿根廷的好幾倍但又比日本少,可是美國、日本的人均所得卻遠高於印度。我們觀察長期的資料,就會發現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人口過剩」會導致貧困。或許又有人說,重點不在土地,而是可耕地。然而,把衡量標準改成可耕地只會導致情況更加複雜,但不會改變結果。如果把土地改成天然資源,結果也大同小異。有人又認為,不是未開發的資源,而是要比較人口與已開發的資源,才能判斷是否「人口過剩」。然而,所謂的已開發資源,只是財富的另一種說法,等於「廢話」罷了!從本質上來看,在人口稀少地區,不論是供水、供電、排污、通訊、醫療……等的成本,當然都要比人口多的地區來得高,事實上,這反而是阻礙經濟發展的原因之一。然而,以「人口過剩」來解釋貧窮這種說法無論有多少缺陷,卻一直在政壇上暢行無阻。
文化價值觀等內部因素往往也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一些不同文化的人進入某個社會,一開始時,他們的經濟狀況是不如在地人的,但久而久之慢慢超越了在地人,例如移民到東南亞的華人、移民到美國的猶太人、移民到俄國的德國人、移民到西非的黎巴嫩人、移民到阿根廷的義大利人、移民到斐濟的印度人、……都是鮮明的例子。這些移民通常沒有受過很好的教育,甚至根本沒有受過教育,早期無不生活困苦,他們唯一擁有的是異於當地人的文化。來自不同文化的移民,有時可以開創出一整個行(產)業,他們促使不同種族與文化的人互動,並複製家鄉的生活模式。在天然資源豐富的地區,或許也能達到一定的繁榮盛景,但如果該地區的制度與文化,無法維持一套可靠的法律與秩序架構,榮景就難以持續,拉丁美洲國家阿根廷就出現過這種情況,使它退出富國之列。即使擁有多種有利經濟發展的因素,也要看是不是能把這些有利因素結合起來,一起發揮作用。美國、加拿大、澳洲等把歐洲成功因素移植到海外的案例,對比中國與顎圖曼帝國早期在經濟與其他領域是佼佼領先者,後來卻失去了原來的領導地位,顯示了經濟發展需要結合各種有利條件,當有利條件組合中的關鍵因素消失了,經濟繁榮也會隨之而逝。
很多人拒絕承認個人、群體或國家之間的差異是由內部原因所致,這種拒絕的態度不僅普遍、頑強,也錯誤百出。如果是討論個人或國家陷入貧困的原因,他們就說這是「刻板印象」或在「檢討被害人」。這種態度不僅影響了大家如何看待過去,也影響了未來的政策主張,尤其是援助第三世界國家計劃。為什麼二戰後的援歐馬歇爾計劃非常成功,可是大量的外援卻未能在多數的第三世界國家創造出經濟發展?那是因為戰後的西歐雖然滿目瘡痍,但並未摧毀其知識與文化,外援拯救了饑餓的人民,幫助他們重建實體環境,但關鍵的知識與文化早就已經存在了。而在第三世界的大部分地區,實體環境雖在,但知識與文化基礎則有待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