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綠燈起步即追撞
個案研討:綠燈起步即追撞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屏東市香揚路與瑞光路口,於4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林姓男子駕駛動力機械車輛於綠燈起步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前方同向機車騎士吳女發生碰撞,導致吳女摔倒在地,現場一度相當緊張,所幸吳女傷勢輕微,雙方酒測值皆為零,未涉及酒駕情況。值得一提的是,事故發生當下有目擊者指出,1名葉姓男子見狀,立即冒險將倒地的女騎士拉離車流,成功避免了更嚴重的2次事故,這個千鈞一髮的救援動作令人敬佩,這也提醒所有用路人,除了自身安全意識外,遇到危急時刻挺身而出,互相幫助同樣重要。 (2025/07/04 周刊王CTWANT)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大安路口,昨(28)日17時許發生1起公車與自行車的擦撞事故。49歲葉姓男子駕駛公車沿大安路停等紅燈後,起步欲左轉新樹路時,不慎與其右前方同向騎乘自行車的33歲黃姓女子發生碰撞,造成黃女下巴挫傷及全身多處輕微擦挫傷,隨後由救護車送往新泰醫院治療。 (2025/04/29 賴傳媒)
- 差一點就「吃掉」機車!62歲黃姓男子駕駛曳引車,昨(1日)上午在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與文中路口等紅燈,綠燈起步時與待轉的30歲黃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騎士差點被曳引車捲入車底,所幸騎士只有腿部擦挫傷,經測試雙方酒測值均為0,肇事原因待釐清。 (2025/04/02 自由影音)
傳統觀點
- 警方再次呼籲所有駕駛人,無論是起步、轉彎或經過路口時,都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要保持適當安全車距,仔細觀察周遭車況,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
人性化設計觀點
這幾起事故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肇事的都是大型車輛、而且都是在綠燈起步時就發生事故,被撞的都是在大車前方停等區的機車或腳踏車。是因為受害人沒有保持適當安全車距嗎?是因為被撞的起步動作太慢嗎?是因為有人沒有遵守交通規則嗎?是因為開大車的駕駛故意去撞人的嗎?當然都不是!那麼,警方呼籲要仔細觀察周遭車況,確保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指的是誰、指的是什麼?這樣的呼籲會有用嗎?當然不會,因為並沒有針對到重點。
我們是真的想要解決這個問題嗎?那就勇於面對吧!為什麼都是大型車肇事?為什麼一變燈剛起步就出事?為什麼都沒有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為什麼都是沒看到?可見,這不是人的問題,事實上客觀的環境就是這樣。我們要承認,不管是誰來開大車,是誰停等在大車旁,結果都會是一樣的,因為這就是人性。
讓我們看看實際的情形:大型車輛的駕駛座比較高,以目前的狀況,坐在駕駛座上開車的司機,的確是看不到車頭附近下方的狀況;加上十字路口的空間有限,大車車道停止線的前方就緊連著「機慢車停等區」,如果停等的車多,根本無法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當變燈以後,機慢車停等區的車動作要快也快不了,因此,很容易被身後同時起步的大型車追撞。大型車的司機也不過是按正常程序啟動,並沒有要急著加速衝啊,造成了車禍,你說該怪誰?
那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以下提供一些改善構想:
- 機慢車停等區的方格要依據車流來規劃其大小
交通管理單位應該有每個路口車流量的大數據,在十字路口主車道前方的機慢車停等區,格子應該畫多大,要配合需求,避免標準規格化,以免變燈後無法及時起步疏散發生危險。
- 將機慢車停等區和後方車道汽車停止線之間的距離加大
目前的狀況幾乎就是緊臨的,大車又看不到車頭下方,所以要把主車道的停止線向後移,以便留出足夠的緩衝空間。
- 規定大型車一定要無視線死角才能上路
大型車輛的駕駛坐在駕駛位置,如果看不到車頭外附近的下方,以現有的科技來說,就是存在產品瑕疵,應該修訂法規不允許有瑕疵的大車上路行駛。在法規上應該要求新出廠的車,不能有任何駕駛的視線死角,並列為出廠必檢項目,不合格就不可上市販售。對已出廠的則要求相關公司限期改善加裝監視器,並列入年度車檢項目,以後如發現有不合規車輛上路就開罰,若肇事時就以公共危險罪送辦,除司機外所屬公司亦列為共犯,共同擔負民刑事責任。
如果能從以上各點加以改進,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同學們同意嗎?關於本議題你還有其他補充點子嗎?請提出分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