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總是自撞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8-11
個案研討:總是自撞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32歲)上午10時許,駕駛休旅車行經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17號前時,疑因前方卓姓男子(66歲)駕駛的砂石車突然變換車道,導致陳男閃避不及自撞中央分隔島後翻覆,車輛四輪朝天橫躺在車道上。警方表示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形,詳細事故原因及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2025/08/05 中天新聞網)
- 今天(1號)下午,一輛公車行經新生南路和仁愛路口,疑似轉彎時,沒有掌握好車身和分隔島的距離,導致整輛車卡在分隔島上,無法動彈。 (2025/08/02 東森新聞網)
- 嘉義縣中埔鄉台18線(阿里山公路)22.5公里路段,今午3點多發生營造工程車自撞電線桿事故,駕駛受傷送醫。該電桿去年曾發生自撞死亡意外,地方呼籲該危險路段電線桿早日地下化,避免傷亡交通事故一再發生。 (22025/08/01 自由時報)
傳統觀點
- 分隔島、電線桿這些都是靜態物,自己會撞上去,當然怪不得別人!
管理觀點
如果只要看到是自撞,就責怪駕駛人是自己不注意、不小心,這樣的觀點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因為可以確定沒有駕駛人願意去自撞,也不能確保自己隨時地都能保持注意、很小心,不可能出事。尤其是經常發生事故的地點,事出必有因,我們是不是應該換一個角度想想,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例如:
- 為什麼同一個地點、同一個事物會重複出現類似的狀況?
首先要確認:我們觀察到的任何現象都是結果,是現行系統運作下的結果。有了這樣的認知,既然有發生事故的事實,就是給我們的提醒。我們要思考,為什麼會在此處出狀況?尤其是曾經也出現過類似狀況的同一地點,那不是很明顯的告訴我們,造成上次事故的根本原因還在,並沒有改變,所以才會再出事故。因為如果是人為原因,只要系統沒有改變,總還是會有粗心冒失鬼再犯的。
- 可不可以移位
有人撞上了分隔島、電線桿、號誌桿……,就是告訴我們在這個點,一旦疏忽就會朝這個方向和位置撞上來。那麼,既然有人撞上來造成了毀損,那麼我們在修復時,不妨研究在不影響功能情況下,可不可以將這些固定物移動一下位置?
- 可不可以加裝緩衝或採用自潰設計
如果無法移位,在修復時,研究可不可以使用一些能吸收衝擊能量的設計或材質,或者根本就採用自潰設計,以後再度受到衝擊時,至少能夠減少傷害的嚴重性。
- 路口的交通系統還可以做哪些改變
為什麼有人會突然在該處變換車道或操作失控?會不會是標示不足、照明不足或秒差不夠?需不需要在常發生事故的路口,將車道的停止線後退以增加視野或加大緩衝空間?
一旦發生事故,相關方各自就自己能影響的部份去改善,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將責任歸給他人於事無補。畢竟,求人不如求己,如能多管齊下,主動由自己能及的部份著手改善,一定會看到績效的。
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還有什麼心得或點子,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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