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要命的大貨車內輪差
個案研討:要命的大貨車內輪差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路與民族一路口因銜接鼎金交流道,平日上下班時間車流量相當驚人,不過有民眾6日晚間直擊,該路口亮起紅燈當下,連續4輛砂石車違規闖紅燈,速度之快當下恐讓其他車輛反應不及,瞬間將造成大量死傷,有不少網友看到這段畫面後,不禁痛罵「到底想毀掉多少家庭?」對此,警方將依影片拍到的違規車輛一一糾舉、裁罰。 (2025/03/07 三立新聞網)
- 這起事件發生於今天(3/7)上午11時左右,一名66歲徐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沿新園鄉仙吉路北往南右轉欲進入新南路,當時一名70歲婦人剛好騎著機車經過該處,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婦人被捲進內輪差裡,從影片中可見,砂石車左側的四顆輪胎,一次次地壓過她的身體,造成她當場死亡。 (2025/03/07 中天新聞網)
- 高雄燕巢區鳳澄路與鳳澄路25巷口,24日上午8時發生一起驚悚交通事故,1輛大貨車在右轉時,後方18歲陳姓女大生騎乘的普通重型機車未及時減速,直接追撞上車尾,造成陳女被捲入車底,幸好附近熱心民眾見狀立即伸出援手,協助消防人員將陳女救出,陳女隨後被送往醫院救治,送醫時意識模糊,但經醫院檢查,目前暫時無生命危險。 (2025/09/24 周刊王CTWANT)
- 受強颱樺加沙影響,台南市今天細雨紛紛,49歲林姓女清潔工清晨騎車上班,在東區中華南路接中華陸橋上橋處與大貨車擦撞,頭部遭輾過重創不治;路權團體表示,這個路口的車道設計逼得機車必須往內鑽,前年就已經讓載著孫子的婦人倒地死亡,雙方駕駛都是輸家。 (2025/9/23 聯合新聞網)
-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驚傳死亡車禍!今(24)日中午12時許,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騎機車行經134.5公里處、大甲交流道時,因不明原因與工程車發生碰撞,撞擊力道猛烈,女子頭部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發現女子已明顯死亡、未送醫,交由轄區大甲分局後續處理,至於事故發生詳情有待進一步釐清。 (2025/9/24 三立新聞網)
- 彰化縣25日發生兩起砂石車車禍,和美鎮傳出2名機車騎士受傷意外,原本以為是砂石車碰撞,導致騎士倒地,但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是2名騎士先擦撞,才撞擊到一旁的砂石車;另外,溪州鄉則是發生死亡車禍,一輛砂石車,右轉時疑似視線死角,與機車發生碰撞,73歲的騎士連人帶車被壓在車下,送醫不治。 (2025/9/26 民視新聞網)
傳統觀點
- 左營分局表示,經檢視影片內容,該4輛砂石車之行為已分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1項「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及2項「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依影片內容,查明違規車輛後逕行舉發。
- 警方說明,同時呼籲大型車輛行經路口轉彎期間,容易因該車視線死角及內輪差造成意外發生,警方提醒駕駛應提高警覺,騎士也應避免行駛於該車內側,避免憾事再度上演。
- 提醒您:不論騎車或行走,請多留意路況,並與【大型車輛】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人性化設計觀點
我們明知大型車輛行經路口轉彎期間,容易因該車司機的視線死角及內輪差造成意外發生,警方也一再提醒「駕駛應提高警覺,騎士也應避免行駛於該車內側」,事實上證明這樣的提醒完全沒有作用!對肇事者事後罰款、送辦又能有什麼作用?類似的事故仍然一再的發生。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大車司機又何嘗不也是受害者?害死了別人也害慘了自己!
我們不該再容忍了,付出的社會成本實在太高了!之前我們也討論過許多次類似個案,一定要改變想法,想出真正有效而且是做得到的辦法落實去做,因為這樣才能真正的解決問題。
以下幾個思考的方向,提供參考:
- 為什麼大車司機會有視線的死角?
不是可以加裝攝像頭來解決嗎?駕駛有視線死角不就是產品的瑕疵嗎?這不是生產廠商的責任嗎?是否可以立法,強制所有車輛如有視線死角就不准上路?並列入年度車檢項目全面實施。…
- 為什麼大車在轉彎時易造成事故?
如果是轉彎空間不足,就重新規劃路口的空間需求和動線。例如:可不可以將路口的車道停止線(包括機車停等區)往後挪,讓出較大的空間?如果空間本來就不夠,是不是考慮限行大型車?或至少在尖峰時段限行?…
- 為什麼騎士敢在大車旁行駛?
以小車的角度來看,他們不是都在自己車道上行駛嗎?大車這麼大,把自己車道占得滿滿的,不但常會侵入旁邊車道,而且還開得很快從後面追上來,騎士沒有選擇啊!…
- 為什麼發生事故會壓到或把人車一起捲入車底?
機車一旦與大車擦撞摔倒,會倒在大車的車道上這不是正常現象嗎?如果大車正在轉彎,那就更可怕了。大車司機撞到東西,難道自己都不會感覺到嗎?要如何讓他們一定會知道?能不能設計擋板防止捲入車底?至少也能降低二次傷害。
- 為什麼大車駕駛只是正常轉彎就造成事故?
大車在行駛尤是轉彎時都需要較大的迴轉空間,當然容易吃掉在旁的其他人車,受害者就算發現了要逃要躲也沒有時間和空間,重點是大車駕駛看不到周邊情況,不知道情況下還繼續行駛就會肇事。是否可以考慮修改法規,強制規定大車在轉彎時要分二段,轉到一半要完全停止,觀察安全後才繼續再轉?(比照駕駛過平交道時)並將此訂為SOP動作要求,並嚴格取締違規,強制駕駛養成習慣。…
- 肇事責任是如何認定的?
只是肇事司機要負全責?那麼,是誰把有瑕疵的車交給他開的?所屬公司和大車製造商為什麼不必負責?交通規劃的單位為什麼沒他們的事?…
不從源頭想辦法,永遠解決不了問題!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還有什麼心得和點子,請提出分享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