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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道路陷阱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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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道路陷阱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台灣機車族群龐大,兩段式左轉規定成為日常通勤必須面對的交通規則。然而,近期卻有台中民眾發現,部分路口的待轉區設計存在問題,機車騎士即使依規定進行兩段式左轉,卻可能因為待轉區與斑馬線過於接近,在轉彎時誤觸斑馬線而遭罰最高新台幣1,800元。這項設計缺失不僅讓守法的機車族感到困擾,更引發「引人入罪」的質疑聲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機車騎士若不在規定車道行駛,例如壓到斑馬線,可依第45條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是壓到槽化線,則可依第60條規定,裁罰900元至1,800元不等。由於此項違規屬於民眾可檢舉範圍,警方也會依法開立罰單,讓許多機車族意外收到罰單。   (2025/10/16 yahoo新聞時尚玩家)

 

傳統觀點

  • 無論是行人還是機車族,大家都是用路人,「難道這些人騎到角度不夠的路口,都要下車用牽的嗎?」這難道不是設計上的問題嗎?

  • 面對民眾的質疑聲浪,台中市交通局回應表示,部分路口受限於行穿線設計,確實存在與機車待轉區間隔不足的問題。交通局強調,未來將配合行穿線退縮工程一併進行改善,在保障行人過馬路安全的同時,也要確保機車族的用路權益不受影響。

 

管理觀點

交通管理單位面對民眾質疑,回應願意配合改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既然發現問題,我們也希望交通局能「主動檢討」轄區內的所有路口,了解是否還有類似狀況,也能一併加以改善。

由本案我們得到以下的啟示:

 

  • 罰單或罰款金額不能作為績效指標

千萬不要把開罰單的數量或罰款總金額作為績效指標、設定配額或視為金雞母,因為開罰絕對不是交通管理的目的,反而是沒人違規,一張罰單都開不出來才是交通管理的最終目標。

  • 交通規劃不能採用統一規格

每個路口的交通流量和需求都不相同,因此道路的設計和動線規劃要加以配合。如果十字路口的動線規劃有設定標準,那只能視為是最低需求,絕不能誤認為這是統一的規格。

  • 充分運用「交警」功能,重視第一線人員的建議

在交通尖峰時間,一般都有交警或義交在第一線協助疏通,因此,如果設計上有問題,他們最能體會最能發現。交管單位有讓他們提供意見的管道嗎?有鼓勵他們提供意見嗎?有重視他們的改善意見嗎?

  • 根據交通事件的統計資料,主動找出問題

如果原本就有定期的統計資料,我們曾經從中得到過什麼啟發?例如,為什麼特定的點事故多?為什麼某處特定現象的違規多?民眾或媒體反應的問題我們事先知道嗎?做過什麼應對嗎?我們主動發現過什麼問題嗎?……其實從統計資料中都可以反映出潛在的問題,當然也可以分辨出當事主管能力的高低。

 

同學們,你還想到了什麼補充或心得嗎?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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