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提供影印雙證件可領錢
個案研討:提供影印雙證件可領錢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近日,台北市龍山寺外有人擺攤,宣稱「影印雙證件可領1000元」,但消息一出,引發許多民眾疑慮,認為是「個資詐騙」,而立委吳沛憶則指出,已請警方多加注意,警方也表示,將會依《個資法》通知負責人到案說明。根據《東森新新聞》報導,共有11位民眾交出雙證件,其中3人報警提告,警方也通知負責人及擺攤者等5人到案說明,他們坦承「受人委託」且每成功一次(拿取個資),自己就可以賺到1000元。據了解,近期龍山寺外有攤位「影印雙證件領1000元」,除了吸引民眾排隊,也引發不少質疑,擔心是「個資詐騙」,而該活動負責人起初發文澄清,指出「發現金1000活動只到11/5號,如果我是詐騙的話現在早在機房了,還跟你在外面拋頭露面?」並解釋會要求雙證件是因為「怕有人領了再領,如果怕被拿去做其他用途,也可以在旁邊寫『僅供實名制紀錄使用』」,但仍有很多民眾覺得不對勁。在萬華警方介入調查後,隨即要求活動負責人及擺攤者共5人到案說明,今(4日)他們向警方供稱,其實自己也是「受人委託」擺攤,每成功拿到一筆個資,就可以獲取2000元,而他將其中1000元給民眾,剩下1000元就是自己的酬勞。由於可以領取現金,吸引不少民眾圍觀,最終有11人交出雙證件,但其中3人察覺有異,遂向警方報案。警方指出,5人雖自稱是受人委託,但後續個資用途為何?委託者是誰?將持續擴大追查,也提醒民眾多加小心。 (2025/11/4 三立新聞網)
傳統觀點
- 怎麼會這麼好康?這些成本要怎麼回收?實在令人懷疑其目的。
管理觀點
竟然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擺攤,宣稱「影印雙證件可領1000元」。而且他們向警方供稱,其實自己也是「受人委託」擺攤,每成功拿到一筆個資,就可以獲取2000元,而他將其中1000元給民眾,剩下1000元就是自己的酬勞。他們還告訴民眾,如果怕被拿去做其他用途,也可以在旁邊寫『僅供實名制紀錄使用』」。
我們知道,沒有人會做虧本生意。可見一份雙證件影本(個資)至少可以獲得2000元以上的回報,而且還吸引了不少民眾排隊去領。由本案例,至少告訴了我們以下的事實:
- 要求雙證件影本並不能證明就是本人
看到沒有?雙證件是無法把關驗證身分的。因此,如要證明是本人現場申辦的,至少還要留下申辦人在現場的拍照資料,或通過現場應對來證明是本人;如果是線上申辦,就還要想出其他的驗明正身輔助辦法,雙證件沒有用!
- 「實名制紀錄使用」是一個好線索
這是不是「此地無銀300兩」的技倆?是不是就是告訴我們這些個資就是要用來通過實名制紀錄的?目前各公私機構或平台如果是採用雙證件實名制紀錄的,要知道其實是不可靠的。負責管理的機構,也要知道就算檔案中有雙證件影本,會不會只是一種應付卸責的形式而已?要不要徹查一下,現在有哪些政府機關和平台業者是要求雙證件的?不法之徒極有可能利用此點來作通過系統把關的鑰匙。
- 為什麼有些民眾會相信提供雙證件影本就能領1000元,不會帶來問題?
為什麼這麼沒有戒心?這麼容易收買?自己提供給他人的個資,如果被不法利用,會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負什麼法律責任?對於防詐宣導重點有參考價值嗎?
- 公開付費方式收集個資目前並不違法
像本個案的情況可以算是出賣別人的個資嗎?這樣的行為應該納入管制嗎?對於出賣他人個資的行為該不該以法律來約束?
- 雇人收集他人個資目前並不違法
過去看到的大多是暗地裡去收購他人的個資,至少買賣雙方都知道這是不合法的。原來只要顧人去收買,同樣可以到目的,可是出事了與自己無關。這是不是法律上的漏洞?由本案例來看,一份雙證件的成本至少要2000元,要用在何處才能回收這不算低的成本?查出幕後的收購人和收購的用途,或許才是調查的重點。
同學們,你相信這種出賣自己雙證件影本和公開收買的行為不會有問題嗎?你還有什麼補充看法?請提出分享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