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普發 1 萬詐騙案
個案研討:普發 1 萬詐騙案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北市77歲林姓婦人日前接獲「郵局人員」來電,表示政府準備普發現金1萬,但查出有人疑似盜用林婦個資進行冒領,被嚇到的老婦隨後又接獲「警察」來電,指示她要將戶頭內的300萬移到監管帳戶,釐清問題後才會發還,老婦照做後發現上當,難過前往警局報案,士林分局經循線追查,4日逮捕取款的25歲張姓車手,並持續追查幕後主嫌。檢警透過調閱監視器及通聯分析,本月4日循線逮捕出面收款的張姓車手,但被騙的錢已層層轉走,全案除依洗錢防制法及詐欺罪送辦外,另擴大追查幕後主嫌及財損流向。 (2025/11/5 FTNN新聞網)
- 婦人擔心自己出事,急忙按照對方指示,先領出帳戶的300萬元,再以面交方式交給假警員;事後婦人家屬得知此事,自然知道是詐騙手法,遂帶著婦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鎖定25歲張姓車手涉有重嫌,昨天專案小組掌握到他在網咖玩遊戲,隨即將人帶回派出所偵辦。張男應訊時供稱,他只是上網找工作,後來應徵「快遞」職缺,並依長官指示前往取款,自己每完成1次面交,即可賺取10萬元,警方訊後將張男依詐欺、洗錢等罪嫌移送法辦,並擴大追查幕後詐騙集團。 (2025/11/6 11/5 三立新聞網)
- 檢察官郭**指揮台北市警士林分局前往桃園市執行搜索1處,並帶回涉案之張姓嫌犯,並查扣手機、SIM卡、金融卡與筆電等證物。張男落網後供稱,自己透過網路找這類工作,依上級指示前往取款,每筆可獲利10萬元,至於收來的300萬元已全額上繳給幕後集團。士檢指出,詐騙集團成員在10月間假冒郵局人員致電被害人,謊稱有人冒用被害人名義申辦「普發現金一萬元」,再假冒檢警名義,以涉嫌洗錢為由,向被害人詐騙新臺幣300餘萬。 (2025/11/6 匯流新聞網)
- 警政署分享:有民眾接到自稱是「郵局」打來的電話,且對方也知道該民眾的姓名,讓該民眾放下戒心,一聽到對方表示「有人盜用您的身分證去領普發現金一萬元!」便急忙否認,而對方則解釋,可能是遭到別人冒名盜用,還聲稱要幫忙報案。沒多久,電話便被轉接給「警方」,一名自稱是刑警的人表示,這案子涉及洗錢,要幫該民眾聯絡檢察官,隨後又有一位自稱「檢察官」的人加該民眾的LINE,顯示的名字是「陳彥章」,並表示「我們查到您的帳戶被盜用,還有人用您的帳戶資金購買黃金。這些黃金很可能是用贓款買的,我們要鑑定它的來源,您必須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我們會派人到您家附近收取黃金,鑑定完再歸還」。該民眾雖然感到不安,但想到對方連自己的身分證字號都知道,就覺得應該是真的,當天下午,果真有一名身材高瘦的男子出現在自家樓下,自稱受「檢察官」指派,來收取重約25兩(約300萬元)的黃金,要帶回去作鑑定。直到傍晚,該民眾想再向檢察官追問結果時,卻發現LINE帳號突然消失,訊息全被刪除,打電話過去也變成空號,這才讓該民眾驚覺受騙。 (2025/11/7 Yahoo 奇摩綜合報導)
傳統觀點
- 警方提醒,「檢警不會以任何理由要求民眾交出存款或黃金」,更不會要求配合「鑑定資金流向」。民眾若接到類似電話,應立即掛斷,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切勿被對方的專業話術與恐嚇言詞誤導。
- 內政部呼籲,詐團近年常利用「普發現金」「洗錢防制」等名義行騙,手法愈趨真實化,提醒民眾務必提高警覺、不要輕信來歷不明電話,以免一生積蓄化為烏有。
管理觀點
看到了各式各樣詐騙案的猖獗,不得不承認台灣確實是「詐騙天堂」。以本案來說就是明證,政府普發1萬明明還沒有開跑,就開始有人上當受騙了。以管理的觀點來看,本案就是政府的防詐成效不彰的證明,實在值得好好檢討,找到需要改進的地方。
以本案為例,我們提供一些思考方向如下:
- 受騙婦人接到「郵局人員」來電
為什麼民眾會相信郵局人員會來電?明明還沒開始發放,為什麼會相個有人疑似盜用她的個資進行冒領?被人冒領不是受害人嗎?為什麼還會相信要配合調查?
- 有警察指示要將戶頭內存款300萬轉移到監管,否則視為共犯
為什麼詐騙集團會知道受害人戶頭有300萬?要轉移到什麼帳戶?是什麼單位監管?受害人為什麼相信自己會被視為共犯?
- 去郵局領出300萬現金再將300萬現金面交給假警員
為什麼可以從金融機構領出這麼大額的現金?大額現金要在何處面交?假警員有穿制服嗎?有拿出證件嗎?為什麼會相信,沒有隱瞞真相嗎?
- 將25兩黃金(約300萬元)交給假檢察官去作鑑定
如果拿出來的是黃金就更為可疑,要了解是用什麼方法才能騙取陌生人拿走他的黃金,看來並沒說出真話。
- 被騙的錢已被層層轉走
不管是現金還是轉帳或是黃金,為什麼這麼快就查不出走向或已被移轉至境外?這表示現在的系統有很大的漏洞。
- 車手是在網上應徵「快遞」職缺
為什麼這種虛偽的網上應徵能掛上網站?平台有沒有審查或發現異常流量?為什麼「打詐辦公室」都不知道或沒有警覺?車手是依長官指示前往取款,自己每完成1次面交,即可賺取10萬元,這麼好賺難道車手不覺奇怪?車手不知道嚴重性嗎?車手該負什麼法律責任?
- 呼籲防詐的重點和方式有待改變
有警覺心的就不會受騙,目前不管是內政部或警政署的宣導方向或方式需要改變。只要告訴民眾,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管是公私營機關或平台如有以電話或網路連絡的在法律上全部無效,如有接到這類要求,一律向「***」通報,如因而破獲大案,還可領取獎金。
- 缺乏打詐的系統合作
台灣會有這麼多的詐騙案,政府也成立了「打詐辦公室」,但詐騙案還是越來越嚴重,告訴我們的是:目前的打詐還需系統性的改善。由於詐騙需要個資、金融戶頭、大額領取現金或轉帳,洗錢、還要馬上從人頭帳戶領出或轉至境外。所以牽涉開戶、取款、轉帳、召募車手、防洗錢、鎖定帳戶…等,需要許多相關管理單位、立法機關等的配合。如果只靠各單位獨自防詐打詐,效果當然不彰。如何才能整合這些單位共同配合,當然需要政府高層真正的重視和決心才能完成。
同學們,關於打詐議題你還有什麼補充嗎?自己遇到或聽說過什麼詐騙案例嗎?請提出分享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