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堆高機牙叉肇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2-05
個案研討:堆高機牙叉肇事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彰化市一名機車騎士11日上午經過中山路,碰上一輛正好從道路開出來要迴轉的堆高機,機車騎士閃避不及,被堆高機的牙叉絆倒人車倒地。他的肋骨以及四肢有多處擦挫傷,幸好人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到場,騎士跟堆高機駕駛都沒有喝酒,雙方肇責仍待後續釐清。東區消防分隊小隊長:「右下胸輕微挫傷,目前生命徵象穩定。」警方在現場進行酒測,兩人都沒有喝酒,堆高機沒有明顯損壞,而機車的前輪輪框出險凹陷,車身也有多處刮傷,但像這樣的堆高機,並非用在一般道路上行駛,不只視線死角多機動性也差,如果要上路一定要申請主管機關許可,加上前後有引導車輛,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2025/11/12 華視)
傳統觀點
- 堆高機的牙叉比鋼刀還厲害,行駛在馬路上,實在是太危險了。
人性化設計觀點
本案例的騎士還真幸運,只有右下胸輕微挫傷,生命徵象穩定。警方已指出像這樣的堆高機,並非用在一般道路上行駛,不只視線死角多,機動性也差,如果要上路一定要申請主管機關許可,加上前後有引導車輛,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跟據我們過去在工廠的經驗,堆高機就算在廠區內行駛,也一定要收起牙叉,除非正在作業,否則絕對不允許不收牙叉在廠區內隨意的亂跑。我們看圖片,這輛堆高機不但在馬路上行駛,還是在沒有收起牙叉的狀態,又任意的轉彎,這實在是非常疏忽、非常危險的行為。因為牙叉若未收起,能見度很差,正常狀態別人跟本看不到牙叉,牙叉的危害性又極其強大,非常的容易肇事,一旦肇事也會非常嚴重,甚至比酒駕還危險,絕對應該要嚴厲禁止,違者也要重罰!
本案是管理問題,可見駕駛和所屬公司主管完全缺乏安全意識,既已肇事應予重罰,而且罰的程度一定要夠重夠心痛,至少不能比酒駕輕。因為這樣的事故,就像酒駕一樣,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造成的也是公共危險,主管機關一定要重視一定要扼止,不但要重罰駕駛還要對所屬公司重罰,社會不應該再容忍,如果無法律依據就請立即修法。
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有沒有要補充?在馬路上你還見到過什麼危險現象?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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