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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呼叫器爆炸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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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呼叫器爆炸案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2024年黎巴嫩真主黨成員所使用的呼叫器發生連環爆炸事件,造成至少9人死亡、逾3000人受傷。由於該呼叫器機身印有台灣「金阿波羅(Gold Apollo)」公司商標,引發國際關注。刑事部分經我國檢調查明與台灣其製造商無關,但民事部分仍有13名外籍人士委任律師跨海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近日裁定,因原告委任程序未符合法定條件,駁回民事起訴及訴訟救助聲請,全案仍可抗告。黎巴嫩真主黨呼叫器爆炸事件發生於2024年9月17日,外界推測以色列可能透過無線電干擾導致呼叫器電池過載爆炸。由於呼叫器標示金阿波羅商標,士林地檢署隨即分案調查,並指揮調查局國安單位及警方釐清來源。   (2025/01 26 上報快訊)

 

傳統觀點

  • 刑事部分已經我國檢調查明與台灣其製造商無關,民事部分因未符合法定條件裁定駁回。

 

管理觀點

呼叫器爆炸案當時引起了很大的關注和討論,因為造成的傷害極為可怕,對未來的影響極其重大。好在出問題的呼叫機雖然是掛了台灣「金阿波羅」的品牌,但並非是在台灣廠製造的,有可能是授權的海外分公司被特工滲透,做了手腳才出問題,這應該是事實。本案後續法律上的責任問題,或許還要等到法院最終的判決結果才能定案。

本案件給了我們深刻的教訓,因為不管怎麼說,出問題的產品掛的是自己的品牌,不論內部實情如何複雜,再怎麼說也很難完全撇清自己的責任,除非出問題的是非法仿製冒牌貨。因為就算是合法的完全授權國外廠商使用自己品牌,不是也有責任對該掛牌產品的品質,負有一定的監督管理責任嗎?如果有哪個國家的法院,判決母廠亦有共同的責任甚至要負主要責任,也是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們千萬不要掉以輕心而心存僥倖。

當我們買汽車、買手機…等等任何產品或服務,不管是哪個國家生產的,如果安全上出了問題,就消費者的觀點,不是該品牌原廠該負責回收並負責賠償嗎?也就是說,不論是製造業或服務業,如果開了不止一家分店,那麼不論是直營店或加盟店、是本國廠或海外廠,母廠(店)都應該要納入管理,因為一旦出事,責任大概率都是很難推掉的。

 

同學們,關於本案例你有什麼感想?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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