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天價賠償 (3)
個案研討:天價賠償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新竹縣寶山鄉一名張姓大貨車司機,2020年晚間載運活雞時,違規跨越雙黃線左轉,導致騎車路過的台積電工程師施男因閃避不及,被撞成植物人。肇事的張姓司機後續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9月確定,至於施男家屬向張男及其雇主蕭姓父子求償9,088萬元,法院認為司機過失重大,判司機與雇主3人應連帶賠償4,480萬元,全案可上訴。法官檢視鑑定意見書後發現,澎科大認為施男在限速40公里路段,以42.05公里行駛,即使以合法速率行駛,仍會因反應時間不足而發生碰撞,超速並非事發原因。此外,張男在違規迴車前,已能看到對向有機車開著大燈行駛而來,卻仍執意迴轉,將大貨車斜穿車道駛往對向路外,龐大車體佔據全部對向車道,形成危險障礙物,導致騎士施男無處迴避,進而釀成悲劇,其過失情節堪稱重大。 (2026/02/24 太報)
- 民事賠償部分,施男妻子及一雙兒女向張男及蕭姓父子求償醫療費、工作損失、看護費、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9088萬元。張男及蕭姓父子辯稱,事發後曾表示願意支付1000萬和解,但施男家屬堅持要9000萬,雙方談不攏,並非沒有賠償誠意。法官考量雙方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程度後,判處張男及蕭姓父子應賠償施男及其家屬,包含醫療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生活必要費及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合計4480萬1155元。全案可上訴。 (2026/02/24 中天新聞網)
傳統觀點
- 不妨一起看看此件車禍會拖垮多少家庭,社會成本(損失)有多大!
管理觀點
由此案例,我們看到事故鑑定書認為被害人騎車的速度仍在合理的範圍,超速並非事故主因,而違規左轉車的操作不當,造成了龐大的車體佔據了全部對向車道,形成危險障礙物,導致騎士施男無處迴避,進而釀成悲劇。這起不幸事件,使台積電失去了一位高級工程師人才,也正因為如此,導致了如此高額的民事賠償。本案未到最後也不知如此高額的賠償判決,如果肇事方真的賠不起,最後又會如何收場?這讓我們看清了再多的事後處罰或賠償,對已經造成的傷害根本於事無補。
鑑於本案的教訓,除了鑑定有沒有超速、有沒有禮讓、有沒有注意、有沒有違規以外,我們至少還要認真的想想以下的問題,是否有什麼地方可以改善?
- 為什麼雙黃線處會沒有配合左轉車需求的號誌
既然有左轉車的需求,如該處路段又是雙黃線,目前的交通規劃要怎麼配合?有大型車正在轉彎,當然會佔到對方車道,對於正常行駛的機車為什麼會沒能注意到?為什麼會來不及應對?是照明問題嗎?是沒有號誌嗎?是路口空間不足嗎?…有什麼辦法改善?
- 轉彎的大型車輛駕駛方式SOP的建立
所有的大型車輛在轉彎時都很容易出狀況,是否可以硬性規定(SOP),所有大型車轉彎時的速度限制,並且要採二段式迴轉,亦即轉到一半時要四輪暫停,駕駛觀察確認安全後再繼續轉。違規就開罰並參加再教育,最好SOP能列為考大型車駕照時的必考項目。
- 轉彎大型車輛側邊的顯目性的改善
為什麼會沒注意到前方有大車在轉彎?要如何加強大型車輛周邊的顯目性?
- 車禍賠償的算法
馬路上車禍的損失賠償如果依現行辦法,就會因被害人的身份而有很大的差異,本案可說是「天價賠償」。我們自然能夠理解為什麼會有明知撞到人還要來回輾壓,直到確定壓死的黑心駕駛。天價賠償是好還是更不好?如果撞死了會有這麼高額的賠償嗎?航空事故也沒這麼高的賠償,不是嗎?由本案來看,賠償的現實,不正是造成黑心駕駛的真正誘因嗎?有鑑於此,我們是否可以研議訂出一個賠償的上限任何個人如果要取得更好保障的話,就請自己以投保意外險的方式來彌補。
同學們,這是一個值得深入討論的議題,大家有什麼個人的想法?請提出分享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