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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以來官方對漢字使用的影響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09

民國以來官方對漢字使用的影響

 

前言:

本篇為個人在刷YouTube時從「中國篆刻」平台上看到的一個視頻,名稱為〈聊聊官方對漢語的五大影響〉,整個視頻中完全沒有註明或介紹主講人,因為是大陸方面的學者,所以我們也不認識。台灣也是使用漢字的地區,尤其還在使用「繁體字」,這些知識對我們來說也需要了解。因此,個人將該視頻內容加工成為逐字稿,有些地方再加些註解,讓同學更容易理解,如有興趣,可自行上YouTube參考原視頻,網址為:

 

https://youtu.be/3SvzmQwQR0Q

 

  • 白話文取代文言文

其實白話文過去就有了,例如《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還有許多明清的短篇小說…等都算是白話文,只是古代的白話文和現代的白話文,還是有一定的差距。文言文是書面語,白話文就是日常用語,新文化運動的核心內容就是促使白話文成為官方用語,也就是國家的典籍、文件、政令等都使用白話文。在過去,白話文是不能成為印刷品的(小說除外),民國初年胡 適、陳獨秀、魯 迅等人就提倡白話文,北洋政府和後來的國民政府終於承認以白話文來替代文言文,並在教育上和官方文件上都採用了白話文。這是非常重要的變化,因為自此之後,文字才和老百姓真正的貼近,變成大家都看得懂。要知道過去,老百姓看不懂文言文,文字只是一幫知識分子的專利哦!

註:

同學們以後看到有用現代白話文的出版物,就可推知這必然是民國以後的產物。

 

  • 引入標點符號

民國以前,中國是沒有標點符號的,長篇的文章都是一氣呵成,要理解就需要句讀,也就是斷句。在哪裡斷呢,完全得憑自己的知識領悟或老師來教句讀。傳教士利馬竇和許光啟合譯了一本《幾何原本》,除了把西方的科學技術引進來以外,還引用了西方的標點,因而開啟了豎版書的標點符號起源。到洋務運動和維新變法的時候,引進了更多外國的翻譯書,所有的這些翻譯書也都帶有西式的標點符號。光緒年間王炳寫了一本《拼音字譜》開創性的使用了一共十個標點符號,並首次使用了「標點」(標號和點號)這個詞,這是很有意義的,因為具有中國式的特點,只可惜當時並沒得到重視和推廣。後來,在新文化運動當中,很多文章作品都參考和運用了他的標點符號,只是當時還沒有規範化。到了1919年,胡適、錢玄同等六位學者共同提出了〈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次年,北洋政府的教育部批准,發布通令全國開始使用,這個方案中一共有12個符號,在教育和出版上強制推行,從此新式標點符號上升到了官方地位,以後出的書(包括出古書)都要加標點符號。1951年,中文書籍的排版由過去的豎排,變成豎排和橫排並行,在1990年時又訂定了國家標準規範,確定標號(如引號、括號、書名號、間隔號…等用來標誌某些東西)和點號(如逗號、句號、分號、頓號、冒號…等用來表示斷句語氣停頓)一共有14種。從此,人們閱讀文章就不再那麼費勁了!

註:

首先,我們要記住標點符號是民國以後才有的。而且由英文引進的標點符號,因為要適用中文的需求,必然有所增減或改變,哪裡不同這是我們要注意的。再者,由於兩岸長期隔離,各自都繼續再有調整,目前也有不同之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標點符號的位置,大陸與英文相同,放在句尾末字的左下角,台灣則是放在正中間;引號、雙引號的符號和使用上也不同;符號的名稱也略有不同。這些我們前面已經專文討論過了,有興趣的同學可回頭參考。

還有一點提醒同學注意,因兩岸標點符號不完全相同,因此,如文章為繁體字最好使用台灣版的標點符號,如為簡體字就使用大陸版的標點符號,避免錯用或混用。在中文中更是不應該出現英文版的標點符號。

 

  • 推行漢語拼音

古人沒有拼音符號,對於文字的讀音,是採用「反切法」,把二個字的讀音結合表示。例如「田」,就註為「徒年切」,也就是把「徒」的聲母切下來,再把「年」的韻母切下來,這種方法極為繁雜,且因尖團音分化變得不是很準確。民初章太炎大師提出一套「記音字母」(即注音符號),1918年經過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頒行。但這套注音字母無法表現聲調,就以另加四聲符號(或數字)的方式表示。這套注音符號在台灣一直延用至今,可是大陸在1958年時發布「漢語拼音方案」,次年在學校中普及然後推廣到社會當中。

台灣則抵制漢語拼音,一直將注音符號延用下來,現在已經證明注音符號無法跟外語對接,也會影響發音的準確性。使用羅馬字母的漢語拼音,則可以直接將拼音式的中文寫進英文裡去,也就是可以與英文對接上,至於外國人怎麼唸、唸不唸得準是他們的事。注音符號就沒辦法,不但寫不進外文中,也不可能被外國人接受,因為還要另外學,肯定會受到們的排斥。而且漢語拼音使用羅馬字母,發音也隨著它走,外國人學起就來方便多了,在打字輸入上完全可以利用英文鍵盤,不需在按鍵上另外加上什麼符號。終於,在2008年台灣也通過法案,接受了漢語拼音,兩岸拼音大戰結束,自此可以統一準確的標音,大大有利於學習和交流。

註:

的確,台灣主要還是使用注音符號作為標音工具,現在仍是從小學就要開始學習的。因此,手機、電腦…等都開發出了注音中文輸入法,輸入中文的速度也很有效率,所以還是絕大多數台灣人習慣使用的中文輸入方法,也因此電腦鍵盤上除羅馬字母外都會加註注音符號。至於漢語拼音,雖然站名、路標等有在使用,由於學校沒教,需要自學,很多人都不熟。如果說使用注音符號會影響發音準確性,或許就是「台灣口音」形成的原因吧!

 

  • 推行普通話

1956年,大陸國務院規定推廣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基礎方言,但北方的方言還是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需要規範,不是很明確,目前是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作為語法規範。推行普通話是有意義的,但也遇到了一些阻力和干擾,當時規定從「中央」一直到地方的「鄉」,所有的播音,包括後來才有的電視,都必須使用普通話不可以用方言,但少數民族地區除外,可以用民族語言播出。在推廣的過程中,帶有方言的口音還是很難避免的,需要時間,但現在基本上已經朝這個方向邁進很多了。我們知道有所謂的「語流音變」,例如「一」應該怎麼讀?實際上在讀「統一」(1聲)、「一個」(2聲)、「一把」(4聲)是有音變的,當單獨唸時則只有一個唸法,這增加了語音規範上的困難。而語流音變,就成了要考播音員時說普通話的功力考驗。

註:

「普通話」在台灣稱為「國語」,好像要比「方言」高了一等(中央對地方),容易引起方言好像被排擠或被歧視的感覺,或許使用「普通話」來稱呼更好一點,感覺上所有的語言(方言)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低之分。

 

  • 推行簡化字

1956年大陸公布了簡化字方案,規模沒那麼大,只有五百多個字。1964年又公布了更多簡化字,但古書的印刷可以例外,仍可使用繁體字,再後來這些例外也取銷,都必須使用簡化字了。也就是說,連古文觀止、唐詩選…等也都要使用簡體字。

現在簡體字已經推行了這麼多年,到底效果如何?得失如何?怎麼去看待簡體字和繁體字?不同輩分、尤其是年輕人和下一輩的小學生…,大家的看法分歧意見不同。漢字簡化後的得失的確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將另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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