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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無照遊覽車司機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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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無照遊覽車司機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一群由菲律賓移工包車遊覽,昨天(6/7)搭乘一輛中型巴士前往合歡山遊覽,沒想到傍晚5時多下山行經台14線79公里處,車輛竟不慎墜落邊坡,包含駕駛、乘客一共16人受傷。第一時間撥打119的,是一名菲律賓遊客手上戴的Apple Watch與iPhone,自動偵測到車禍後撥打,讓警消能立刻掌握地點。警方今天(6/8)查出駕駛張男未持有營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屬於無照駕駛,也將依法告發。(2026/06/08 太報)

  • 經警方調查,張姓駕駛竟未持有營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就連普通小型車駕照也被註銷,甚至還積欠97張罰單未繳。  (2026/06/08 三立新聞網)

  • 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41歲的本國籍張姓駕駛只有已被註銷的普通小客駕照,沒有職業大客車駕照,等於無照上路,車行對此確認中。由於出事中型巴士是靠行車,還傳出這台車曾有七次違規紀錄,交通部公路局已介入,將前往所屬公司進行查核。  (2026/06/08 台視新聞網)

 

傳統觀點

  • 警方表示,張姓駕駛雖無毒駕及酒精濃度反應,但未持有營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將依法對張男及其公司告發。昨天仁愛山區下午開始下雨,雨勢不小,是否天雨視線不佳或路滑過彎操控不慎,還是有其他原因,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管理觀點

由新聞報導中,本案例反映了幾個管理上可供思考的問題,如下:

  • 遊覽車公司雇用了無照駕駛

本事故除了無照駕駛的司機該依法懲處外,雇用他的遊覽車公司也應追究其民刑事責任。我們建議:業者除重罰外應予吊照,因為這是涉及公共危險的嚴重違法行為。再者,政府管理單位宜檢討如何全面稽查現有的業者、清除連這點都做不到的不法業者,如需要修改法規要儘快提出修法,以防止再發。

  • 這台車已有7次違規紀錄

對於屢次違規不當一回事的車輛,目前的法規顯然過於寬鬆。宜全面清查現有記錄,看看是否有重複相同的違規情況,並檢討處罰的累進、加重處罰規定,必要時提案修法。

  • 駕駛積欠了97張罰單未繳

開了罰單,對於賴皮不繳的人,為什麼竟然可以累計到近百張,欠繳那麼多好像也沒事!顯然,這表示目前的系統在此處有很大的漏洞。建議檢討目前的罰單制度,尤其是過期未繳的催繳制度、逾期罰款規定,之所以會積欠了97張未繳,就表示並無強制執行的手段或執行力嚴重不足。建議全面清查罰單欠繳狀況,對於長期拖欠者應有罰則,也應有強制執行的手段和規定,如缺乏法令依據,建議負責的管理單位提出修法。

 

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還有什麼補充看法?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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