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網購詐騙案
個案研討:網購詐騙案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端午節將至,想吃粽子,但小心遇上詐騙!南部一名50歲的陳姓男子,日前在臉書滑到販售粽子的廣告,向賣家訂購300元,豈料遭詐團誘騙加入LINE帳號,一步步落入圈套,前後按指示操作9個銀行帳戶,損失100多萬元。據了解,這名陳姓男子是無意間在臉書看到販售粽子的廣告,於是向賣家訂購300元的粽子,並填寫收件資料。警方指出,陳男點擊連結之後,頁面竟顯示未完成「實名驗證」,導致訂單無法成立,覺得很奇怪,遂聯繫線上客服處理。陳姓男子加入對方LINE帳號後,客服人員以語音及視訊方式與他聯繫,對方佯稱須配合驗證身分,要求操作網路銀行。陳男並不知道,從頭到尾都是詐騙集團設下的陷阱,依指示陸續操作9個銀行帳戶,直到驚覺銀行存款大幅減少,才發現遭到詐騙,但已損失100多萬元。 (2026/06/06 鏡新聞)
- 男子臨櫃領錢要拿10萬元借表妹周轉,但是他的言行引起行員懷疑,通報警察到場。警方詢問季姓男子,「什麼是大藍寶,你有收到這些石頭嗎?」警方循循善誘,打開這名50歲男子心房,原來他口中說的表妹是在網路交友認識,墜入情網的他被引導投資礦石,幸好經攔阻後打消提款念頭。台北市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長說明,「陌生女子用販售礦石的套路在噓寒問暖,在員警勸說下,男子驚覺險些落入假交友陷阱。」 (2026/06/08 公共新聞網)
傳統觀點
- 根據165打詐儀表板,今(2026)年前5月統計,每月都是網路購物詐欺的受騙案件最多,光5月就有近4000件。警方再次呼籲,在網購過程但凡有金流異常、實名驗證未完成等等,詐騙的機率不小,務必小心。
管理觀點
台灣的詐騙案件如此猖獗,雖然警方一再呼籲,可是我們要想想,心有警惕、會小心的人當然就不會受騙,所以呼籲不會有實質效果。
為什麼還是一再有人受騙?其實是表示我們目前的環境和系統尚存在很大的漏洞,所以才會被歹徒成功利用。因此,要防詐就需要相關的各方配合合作,只針對受騙人宣導,或把壓力加在警方頭上,恐怕都是努力錯了方向。
嚴格說來,防詐並不是警察的工作。警方是在接到詐騙報案後,再根據線索去追查抓出騙子,重點是詐騙案發生後的處理,而且就算抓到了部分嫌犯,被騙者的損失也不見得能夠追回來。
一個人會受騙,自己當然是有相當責任的。以第一個案例來說,怎麼會一個網購300元的粽子,竟然依指示陸續操作自己的9個銀行帳戶,損失了100多萬元?中間細節有沒有吐實,實在令人懷疑!第二個案例則是歹徒利用交友情網來騙人,以致差點掉入陷阱。所以被詐必然都是有原因的,主要還是涉及到個人的利益。
要成功詐騙,需要個資、通訊平台、金融機構、車手、洗錢系統…,還要利用人心的黑暗面(主要是財、色)或人身安全,環環配合才能得手。在這個系統中,如有警方在內也只是被偽裝或被利用的角色,所以防詐的努力要找到正確的方向。由金融機構或警方的第一線人員勸阻,成功的防詐是特別值得讚賞的,因為在過程中很容易造成抱怨和誤會,實在是太難為他們了!
我們建議:提供、出賣或泄露他人個資的;提供歹待連絡平台的;金融機構後台的管理;實際去取錢的車手;提供洗錢的…等等,都應屬於詐騙集團的系統,他們利用的就是這些環結間的缺乏合作。以上各環結要撇清自己的責任,就該事先提出檢舉或設計內部的預警機制,因為詐騙行為必然會留下異常線索或慣例作為,只要有心在系統內部都應該可以想辦法查覺到,所以,詐騙會成功與他們的無作為有關,當然也有責任。
如果真的有心防制詐騙案件,把重心放在民眾自身的警覺上必然是徒勞的。一定要政府高層真正重視,讓有權管理以上相關單位層級的官員召集會議共同協商,只要相關單位各自提出自己能夠做到的改善辦法,阻斷其中任一環節,都能對問題的解決提供幫助。如果開會時只是把責任推到別人頭上,要求別人如何如何,那是沒有用的!
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還有什麼看法?自己有被騙或知道有人被騙的案例嗎?請提出分享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