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谷山難有感
蝴蝶谷山難有感
以下為一則新聞報導:
- 27日北市16人銀髮登山團前往台中市和平區蝴蝶谷瀑布步道,途中卻遭落石襲擊,釀成4死1傷悲劇,對此搜救員表示,此次山難是他30年來見過最嚴重的一起事故;不過登山團團員回顧當天「被天氣誤導」,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也澄清「雨停不代表山林就安全」,並指出自然步道封閉關鍵。27日下午登山團行經蝴蝶谷瀑布步道1.2公里處時,上方山壁突然崩落,造成多人閃避不及,台中市消防局經獲報後派員上山救援,最終確認2男2女死亡,另有1名70歲女子重傷。(2026/6/29 鏡報)
傳統觀點
- 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29日)表示,山難令人心痛,但他不能認同主辦單位將責任風險甩鍋給政府,山林開放,登山客也應自負責任,「吳先生,這次該負責的不是林保署,而是帶隊進山誤判風險的人,就是你自己啦」。張景森認為,林保署先前已針對蝴蝶谷落石危險路段整修,重新開放代表當時評估可通行,但他們不是神,不可能預測每一次豪雨後哪裡會崩塌,林保署沒有可能負無限責任。若要求政府每次下雨後都在每個山口貼告示、勸導、封閉,不但不可行,最後也會走回老路,政府到處封路封山。
- 城市山人認為有兩個重點值得追蹤。第一是「該學會行程是否收費」,若有,主事者應對隊員負更大的安全責任。理想的狀況,當然是所有人都有風險控管的能力,但實務上不可能,多數民眾都是以領隊、嚮導的判斷為主。所以,他主張這類具商業性的隊伍、團體需要有明確的主管機關,以利於管理與資訊透明。
第二「氣候變遷與步道議題」,氣候變遷下將面臨越來越多的強降雨,山區的崩塌頻率或許會越來越高。他雖然認為評估風險主要是人民的責任,但「步道邊坡監測」只有政府能辦得到,應可針對一日的大眾熱門路線,盤點潛在崩塌區,設計一套針對降雨量與土壤含水量的預警系統,美國、韓國、澳洲等都有做類似的系統。
- 防溺教育品牌「像一條魚」提醒,無論是安排溯溪、登山,或只是前往瀑布步道等山區景點,都可能面臨落石等潛在危險,建議近期至少一週內避免進入山區。即使雨勢停止、天氣放晴,也不代表山區已恢復安全,不要因為眼前天氣晴朗就掉以輕心,「山區的地質結構脆弱到這種地步,你還要拿命去賭嗎?」
- 不少網友留言怒批,「怪政府最快,責任就不用擔」、「這位主辦都這把歲數,自己決定的事負責很難嗎」、「步道沒封閉不代表歡迎光臨讓你們去爬山,台灣最近大雨頻頻,心存僥倖上山,若沒出事就開心郊遊,出事就巨嬰症發作,政府的錯」、「現在的人心真的很可怕,自己都不會檢討,出事全部推卸給政府就對了」。
- 另有網友認為,身為活動領隊,本就應具備登山安全及風險評估能力,並留言表示,「本月中旬,原本抽到眠月線名額,眼看就要封閉一年,出發前幾天便因為連日下雨全團14人取消行程。辦活動者自己沒有危機意識,非常糟糕的卸責」、「沒常識真的不要辦活動,而出事情了只會推卸責任,害死那麼多人還不覺得愧疚」、「主辦人身為帶隊領隊,理應具備高度的登山安全與風險評估意識,卻在受訪時推諉、檢討制度來掩蓋自身的決策疏忽」。
管理觀點
此起蝴蝶谷瀑布步道山難,來自北市的16人銀髮登山團途中卻遭落石襲擊,釀成4死1傷悲劇,對此搜救員表示,此次山難是他30年來見過最嚴重的一起事故,實在令人心痛。事發後各方意見紛陳一片罵聲,好像都指向不能把責任推到政府,也就是政府無責,領隊才應負全責。
平心靜氣的思考一下實際狀況:這應該不是所謂的登山隊,只是一個銀髮族組成的普通山野健行活動。雖說有主辦單位、有領隊,應該也有收費,但這種收費並不是盈利性質的,只是費用的平均分攤,就算是領隊也一樣沒有任何優惠。所收取的費用是要用來支付交通費、餐費、住宿、導游、保險…等等開銷,這可以說是民間活動的正常作業方式。主辦單位和領隊的工作,就是事先安排行程、辦保險、請導遊、預訂交通餐宿,行程中則協助隊員、確保隊員遵守規範、處理臨時狀況、押隊、沒人脫隊…。大家不妨想想,雖然連日下雨,但當日出發時天氣正常,並未封山、大家也都走在正常步道、有請導遊、有辦保險、領隊在最後押隊、沒人脫隊、隊員也沒有任何危險行為、自己和家人也在隊中…,誰知道,竟然有隊友就在步道上,突然遇到大塊落石,釀成了4死1傷的悲劇,連導遊也不幸遇難。請大家設身處地的憑良心說,該負責的是主辦單位、是領隊嗎?我們整理一下網友和先知們的意見,得到了以下的經驗和教訓:
- 具商業性的隊伍、團體需要有明確的主管機關,以利於管理與資訊透明。
- 評估風險主要是人民的責任,但「步道邊坡監測」只有政府能辦得到,應可針對一日的大眾熱門路線,盤點潛在崩塌區,設計一套針對降雨量與土壤含水量的預警系統。
- 近期至少一週內避免進入山區。即使雨勢停止、天氣放晴,也不代表山區已恢復安全,不要因為眼前天氣晴朗就掉以輕心。
- 山區的地質結構脆弱到這種地步,不該拿命去賭。
- 主辦人如達到「這把」歲數,要為自己決定的事負責。
- 步道沒封閉不代表歡迎光臨讓你們去爬山,台灣最近大雨頻頻,心存僥倖上山,若沒出事就開心郊遊,出事不該巨嬰症發作,怪罪政府。
- 現在的人心真的很可怕,自己都不會檢討,不該出事了就全部推給政府。
- 身為活動領隊,本來就應具備登山安全及風險評估能力。
- 沒常識真的不要辦活動,而出事情了只會推卸責任,害死那麼多人應該覺得愧疚。
- 主辦人身為帶隊領隊,理應具備高度的登山安全與風險評估意識,卻在受訪時推諉、檢討制度來掩蓋自身的決策疏忽。
看到了嗎?我們是不是應該從本事故中得到以下教訓:以後步道沒封閉不代表歡迎光臨;沒常識就不要辦活動;即使雨勢停止、天氣放晴,也不代表山區已恢復安全;領隊自己理應具備高度的登山安全與風險評估意識的能力;出事了不可推諉,不該自己沒檢討就推給政府…。所以,沒有上述認知的都不該承擔領隊的責任,民眾也不要隨意報名參加不合格單位辦的活動,不然如何防止以後發生類似的事故?
根據媒體報導,蝴蝶谷步道整建後開放,58天後發生了此事故。至於長官的態度,政務委員張**認為,林保署先前已針對蝴蝶谷落石危險路段整修,重新開放代表當時評估可通行,但他們不是神,不可能預測每一次豪雨後哪裡會崩塌,林保署沒有可能負無限責任。那他為什麼又說:「吳先生,這次該負責的不是林保署,而是帶隊進山誤判風險的人,就是你自己啦」。
現在民眾應該知道:政府整治後重新開放,只是代表「當時」評估可通行。因為他們不是神,不可能預測每一次豪雨後哪裡會崩塌,所以林保署沒有可能負無限責任。因此,風險評估應該是領隊的責任(難道他是神?),你應該預測到每一次豪雨後哪裡會崩塌,要負起無限責任,所以帶隊進山誤判風險的人「就是你自己」!這樣的觀念實在令人無語,真的是這句話最好的寫照:
「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會有什麼樣的政府,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會有什麼樣的官員。」
我們並不是說林保署要負責任,但林保署難道不能由本案得到一些經驗和教訓嗎?至少以下幾點能不能研究一下?
- 為什麼蝴蝶谷步道整建後重新開放當時,沒有覺察到近期就會發生這類(大石頭墜落)的風險?是不是以後在評估安全性時,還要增加什麼項目會更好?
- 有無必要在曾經發生事故的地段設立警示標示,以提醒民眾經過時要特別留意,並且不要在該地段逗留?
- 可否研究在特別不穩定的山體處,或經評估的危險區設立傳感器裝置,偵測到異常時可自動即時通報管理單位?
- 可否在特定時節(如颱風季、梅雨季、地震帶…)使用特殊設備(如無人機)定時或有必要時,巡查危險路段,即時將最新路況及安全警訊傳回管理單位?
- 現在已經是人人有手機可隨時拍攝的時代,管理單位充份利用了嗎?林地景點的安全管理當然不能只靠管理單位,能否建立廣大民眾的協力通報平台?管理單位建立了這樣的通報管道嗎?鼓勵民眾發現了隱患或異常狀況時,馬上拍下的影(照)片要向何處通報?有宣導嗎?有專人即時處理異常的機制嗎?
- ……
把責任推鍋給政府當然是不宜的,推鍋給領隊就可以嗎?結果恐怕是以後沒人有能力(資格),或沒有人敢承擔作為領隊了,這不會是社會之福!我們不妨想想:網友和政府官員的說法是公正的嗎?有哪些只是空話根本沒有可行性?有哪些是能夠做到可以落實的?對解決問題真正有幫助的建議又是什麼?為什麼大家不能心平氣和的共同努力想辦法,並儘量改進自己能力範圍內可做到的事,讓我們的社會越來進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