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研討:毒品嚴重泛濫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28
個案研討:毒品嚴重泛濫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新北地檢署、屏東地檢署去年12月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結合屏東縣調查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台北憲兵隊與美國緝毒署合作,於琉球嶼西南方海域查獲漁船走私毒品,並從船上搜出海洛因磚740塊(281.2公斤)、愷他命340包(353.6公斤),並逮捕3名台籍嫌犯以及7名外籍船員。調查局指出,本次共查獲281公斤海洛因,已經超過近3年全國海洛因查獲總量,更創下調查局海洛因查獲量最高紀錄,也成為近年最具指標性的緝毒成果,堪稱「史詩級」的成功紀錄,而本次查獲的毒品市價估計約103億元,若流入市面恐有1300萬人受害。 (2026/6/16 自由時報)
- 毒駕猖狂,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基隆地檢署為維護社會秩序,與警方聯手祭出鐵腕稽查。今年6月1日至15日,已針對警方移送的毒駕案件,向基隆地方法院聲押12人獲准,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026/6/17 太報)
- 台南市刑大表示,為遏止各式毒品戕害國人身心健康,除積極肅毒查緝外,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供毒藥頭。就接獲檢舉情資顯示,陳姓藥頭於台南市溪北地區,販售大量毒品,並對外號稱能「一站式」購足各式毒品。刑大偵七隊員數月行動蒐證,今年1月12日成功拘提陳姓藥頭。 (2026/6/17 太報)
- 桃園市八德區15日深夜發生毒駕案,保安大隊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大明街發現有轎車行車不穩,員警直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駕駛和3名乘客神情緊張,還試圖藏匿身上違禁物品,員警要求4女下車受檢,果然在車上搜出依託咪酯和安非他命,4人訊後被依毒品罪移送法辦,相關案情則仍待釐清。警方盤查時,見車上4人神情緊張,且急忙藏匿身上的違禁品,員警要求4人下車受檢,4人卻裝傻稱「我們也沒幹嘛」、「我們幹嘛了嗎」,辯稱是睡不著在談心,但警方一眼識破車上藏有毒品。員警目視就發現車內有不明粉末,經毒品試劑篩檢,檢測結果呈現依托咪酯毒品陽性反應,並查獲俗稱喪屍菸彈的依託咪酯菸彈、菸油及安非他命等毒品,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6/6/16 周刊王)
- 台中沙鹿區發生驚悚毒駕車禍,今日(4日)清晨6時許,一名47歲王姓男子吸毒後駕駛賓士轎車外出,在中山路上連續撞擊3部車輛、2部機車及2名行人,車禍共造成4人受傷,但王男卻肇事逃逸,警方獲報後發動警網圍捕,順利逮捕王男。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發現依託咪酯呈陽性反應,全案依施用毒品、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 (2026/7/4 三立新聞網)
傳統觀點
- 檢方強調,針對毒駕犯罪,將與警察機關貫徹「零容忍」態度,若犯罪嫌疑重大,且評估有高度再犯風險者,一律祭出「預防性羈押」,強制隔離這些社會未爆彈;同時也採取從嚴追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遏止毒駕歪風、防杜再犯,守護市民交通安全以及社會安寧。
- 保安警察大隊為街頭打擊犯罪的重要角色,本年度迄今已查獲近200件毒品(駕)案件,且近日發生毒駕車輛逃避警方攔查肇事致人傷亡憾事,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毒品及毒駕案件,維護社會治安與交通安全。
管理觀點
我們支持警方打擊毒品、毒駕的「零容忍」政策。販賣毒品、吸食毒品,甚至吸食後還毒駕,真是害人害己!而且從新聞報導來看,在台灣毒品問題,不分男女已經非常泛濫和嚴重,不大力整治的話,未來危害極大。
所謂「治亂世,用重典」。以毒品的供應鍊來看,從毒品的製造(種植)、走私、分裝、販賣、吸毒到吸毒後的犯罪,一連串只要破獲都該重罰。以毒駕來說,一被查獲,只要屬實就立即覊押、車子沒入、吊銷駕照、不得假釋,而且要循線抓出背後供毒共犯和供應鍊。可否修法 --- 涉毒情節嚴重就要判死刑,因為實在太害人了,最少也要坐監10年或以上,讓所有國民都知道一旦涉足的嚴重性。
打擊毒品不能只靠警方,還需要立法機構的修(立)法,和法院法官判決的配合,大家都要「零容忍」!
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還有什麼補充和理解?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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