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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 警界范冰冰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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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 警界范冰冰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任職台北市信義分局偵查佐的丁姓女警員,因外型亮眼、身材姣好擁有「警界范冰冰」稱號,近日遭匿名檢舉「未實際參與搜索卻爽領500支嘉獎」,信義分局督察組指出,經初步清查,相關獎勵案件在簽報程序及佐證文件上確有未盡完備情形,後續將依調查結果撤銷相關獎勵。(2026/7/1 Newtalk新聞)
  • 但基層警員卻嗤之以鼻,一般還算認真的派出所警員,做好取締交通、線上立破等工作,一年最多也是80到100支嘉獎,由於雙北警員很多都是北漂工作,嘉獎是能調回中南部的最大依據,有心回鄉的警員都極為重視,以往經常爆發嘉獎被苛扣的爭議,身為審核單位的人事室,朝九晚五的文書工作,卻能每年爽領200多支嘉獎,早就讓基層警員極為不滿,更別提紀淑如一年844支嘉獎的特殊個案。丁員的500支嘉獎難度有多高?先前桃園分局1名警員,連休假都出門抓酒駕,3年斬獲1809支嘉獎,平均一年是600支左右;先前萬華分局1名警員,每次巡邏都認真找尋可疑人士,曾經一天逮回3名通緝犯,可謂是拚盡全力,一年下來拿到650支嘉獎,幾乎是基層警員的天花板了。  (2026/7/2 三立新聞網)

  • 警界人士指出,雖然警察敘獎並無實質上的獎金利益,但攸關人員的升遷與調動,因此內部對此高度重視。信義分局初步清查發現,員警在簽陳獎勵過程中,佐證文件與程序整備確實未臻齊全,涉有重大疏失,強調調查後將撤銷所有不實獎勵,以維護紀律。  (2026/7/2 鏡報)

  • 除了「信義范冰冰」丁姓女警外,有「信義趙又廷」稱號的機動小隊高姓偵查佐也被拖下水,指出其去(2025)年獲得的700支嘉獎也有問題,要求核對出勤紀錄、蒐證畫面,外並調查是否涉及敘獎不公等情事。然而,高員的同事替他喊冤,表示因警力不足問題,信義分局僅有一支機動小隊,而高員「照三餐抓人」績效良好。因此,去(2025)年獲得700支嘉獎並無不合理,更透露高員前(2024)年嘉獎超過800支,懷疑遭到有心人士刻意帶風向。  (2026/7/16 三立新聞網)

 

傳統觀點

  • 相關文件整備未臻齊全,程序涉有疏失?

  • 信義分局回應,經查高員於2024年至2025年間查獲毒品、槍砲、組織犯罪條例等案350件、查緝嫌犯近400人,為案源且為首功出力人員,符合敘獎規定,無需撤銷。

 

管理觀點

這是一個管理問題。

本來,機構對於表現特別好的員工訂定獎勵制度,這應該是值得鼓勵的。但是一年365天,得到500次以上(甚至還有超過800次)「嘉獎」竟然有這麼多案例,至少反映了以下問題:

  • 標準過於寬鬆

如果確實符合「嘉獎」的標準,是不是告訴我們標準應該要修訂,適度的提高了?警察的工作本來就是維持治安、打擊不法,在正常職務內的工作本就是職責,該獎勵的應該是超出常規的特別表現,不是嗎?如果一個分局內得獎的員警特別多,該分局轄區內的治安狀況應該會廣受民眾肯定的,不妨民調看看能否印證。

得獎越不容易才越有激勵性,如果過於寬鬆或人人有獎,反而失去了意義,而且很容易造成內部的不公平和爭議,反而會大大影響士氣!

  • 申報流於浮濫

一個分局內就有一年得獎超過500次以上的,看來其他人也不會太少,那麼內部要花多少時間在申報流程、準備資料這類文書作業上?不會影響正常工作嗎?同單位得嘉獎的人這麼多,難道所有優秀人員都集中在此單位嗎?比較一下其他分局情況如何?這是不是普遍現象?如果要拼盡全力一年得到650支嘉獎,是好還是不好?為何每年報獎會這麼頻繁,各級相關主管不會覺得有問題嗎?

  • 審查(或流程)缺乏功能

看來敘獎是有一定流程、需要提供相關資料的,為何都能審查過關?是不是該查一查,整體的通過率是多少?會不會太浮濫?審查的功能何在?為此已經花費了多少人力物力?…

如果以管理的觀點來看,這當然是系統出了問題,這樣的獎勵系統或許弊多於利。更高階的長官該重視了,這些案例絕不是在簽陳獎勵過程中佐證文件與程序整備是否齊全,調查後撤銷所有不實獎勵,就能維護紀律的。真正的原因是:獎勵制度系統出問題了!該全盤研究了!

 

同學們,關於本議題你有什麼看法或評論?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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