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選民主制度的省思(下)
票選式民主制度的省思(下)
票選式民主制度的缺失
我們常看到許多時事評論員(名嘴)在分析中美貿易戰、俄烏衝突、以巴戰爭、美以伊戰爭…,講得口沫橫飛,好像頭頭是道。但是,他們並沒有在當地生活的實際體驗,也不可能對所論議題的真實情況,有切實的了解,所以大都是按理論、表象、網路和媒體報導(常是偏頗的)來推論,是否切真誰知道?蘇聯垮台這麼大的事,全世界一堆專家學者,竟然沒有任何一個事先做出預測,就是最好的證明。憑良心說,我們對於自己的至親好友,他們家裡的真實狀況和關係都不一定能正確掌握,如要自己評論不是也一樣嗎?準確度如何?可信度如何?
關於票選式民主的評論,由於自己親身在台灣的票選式民主制度運作之下生活,對於這種制度的缺失,可以說的確有不少的體驗,應該是有資格參與討論的。以下是自己在台灣親身經歷和認真思考後,對於的心得彙總:
- 「贏者通吃」是極重要的可怕誘因
因為選輸了,什麼都沒有,「贏者通吃」會導致為了勝選必需「不擇手段」的最可怕誘因。所以,選舉就是「選戰」,平時就要「認知作戰」,為什要強調是作戰?因為所有的戰爭目標都是戰勝,戰爭本來就是可以不擇手段的,如抹黑、欺敵、陷阱、造謠、突襲、甚至作弊造假也都是可接受的。於是,為了自己能勝選,欺騙、造假、司法打壓、分化、仇恨、臨時跳槽、交換利益、利誘、脫黨、投敵、造謠…,都是可以想得到,也是到處可見的選戰策略。
- 為資本或利益集團服務:
選舉花費開銷極大,要靠黨、財團、家族、利益集團…的財務支持,所以當選後的施政和立法都必需回饋,照顧到他們的利益,也不得不接受關說或包疪,以回報他們,為他們服務,不然,現在和以後的選舉經費要從何而來?
- 只重短期(任期內)
第一任期通常均為連任考量,第二任期則全心全意為自己回收成本或想辦法籌集下次選舉的經費。由於每次當選後,有法定的任期,所以不會做超過任期才會見到效果的事,這等於是讓別人來收割;而且,如果短期會有效果,但是要以犧牲長期利益為代價,也會在所不惜的採納。而一旦估計自己無法連任,就想辦法儘量掏空,給下任留下爛攤子。後來新上任的也是一樣的考量,為了彰顯自己的不同,隨時有可能推翻前任的政策。結果就是施政上完全缺乏長期性和連續性。
- 政府組織必然擴張且低效
為了報答回饋支持者,需要分配利益,可是位子是絕對不夠分配的。過去殖民時期,殖民大國靠殖民地的官位或利益來加入分配。沒殖民地的就要擴張現有組織、國營事業、不斷增設高階的臨時性委員會、增加官派副首長名額、常務改為政務、組織不斷分化升格、原本的民間組織收編為官派、公營改民營、變賣公有土地、給予經營特許權…等等方式,來取得更多可以分贓的位子。所以選前批評酬庸、精簡裁撤政府組織…等政見,不管任何政黨執政,當選後不但不可能做到,還必然會以各種理由繼續擴充。因此,雖為小國小地方,但部會的數量一點也不會比大國少,不但能創造出全世界獨創的部會,還是會不夠用。單位愈多,權力就愈分散,效率就會愈低,這是必然的結果!
- 外行領導內行
參選人當選後當然必須論功行賞的回報,分配官位時重點在酬庸,主要考慮的是貢獻、忠誠、聽話。自己不需行政經驗,回饋時當然也是政治考量掛帥,結果自然是外行領導內行,還阻斷了專業人員的晉升路徑。律師專長的可以當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經管會主委、經濟部長、國安會秘書長、國防部長…,可以說是無所不能。結果就是絕大多數的部會中充斥著外行人在領導,說得好聽點,特色就是沒有包袱。他們自己不懂,又不聽專業意見,還逼迫專業的下屬,不聽話的就退休或走(換)人,一切都要符合政治需求、個人獨斷獨行。台灣就是現成的樣板,美國也不遑多讓。
- 口號治國
當選人均為能說善道者擅長選舉的,不是出身法律、媒體、藝人,就是家族、財團、官二代,只會做事的吃大虧(如黃大洲、李四川)難出頭。結果就是口號一堆,遇事就推諉卸責。各級官員都是口號喊得很好聽,天馬行空,不知所云,有功自攬,有過就找背鍋的,實在扛不住了才會「被」下台。
- 想盡辦法回收成本或籌集下次選舉資金
因為公職的收入與競選開銷相比,是絕對補不過來的。那要怎麼回收?最簡單的就是吃助理費,其他的如:工程承包權、特支費、交際費、私用公報、關說、特許經營、收賄、保護費…,不分政黨大家都一樣,誰都逃不過這關。於是,掌權的人手上都能握有把柄,太過分的就會被「查水錶」、「會出事」,只要不過頭,大家就可心照不喧、相安無事。
- 照顧致勝者連盟:只為自己的選民服務
以多數票當選的制度來說,最多只要有實際投票率的一半(或更少)的票就能當選。以投票率70%來算,就是最多35%(這還是過半),如果有多個候選人,要當選的比例就會更少,所以實際上是少數領導多數的制度。為什不去修改制度,當第一輪投票沒有人過半時,就以得票數最多的前二名再進行第二輪投票,做到真正的過半數決?不行!是否接受二輪投票牽涉政黨利益,必然有人會反對,所以是改不了的。那麼,要如何運用現行規則來致勝才是重點,方法有很多,例如:多數者當選(不論百分比)、變更公民定義、選區重劃、不在籍投票、戶籍政策、政策偏向變相買票、廢票認定、鼓動民粹…等等。
- 不能讓對手有好績效
由於是贏者通吃,所以一定要阻擾對手、打壓對手。在野黨不能讓在位者有好的政績,反而希望執政者的績效越爛越好,要夠爛才能在下次選舉時拉下來。結果就是:執政者越是受歡迎對民眾有利的政策或改革,在野的就越要阻擋,而且還要幸災樂禍、落井下石…。執政者則要利用一切權勢打壓在野者,醜化、污名化、司法手段併用,讓其無法翻身在下次奪權。這是很可怕的副作用,破壞力極大,最後必然變成為反對而反對,任何政黨執政都很難有績效,結果就是全民受害!
- 社會分化
經歷過選戰的都知道,一定要培養死忠者、動員支持者。他們遲早會發現,一定要把選民分成「我們」和「他們」,「仇恨動員」就是最有效的方法。可以利用種族、族群、貧富、地域、城鄉、性別、語言、出身、意識型態、職業…來分化,最好是鬧到相互不共戴天,這樣我方支持者才會死忠、包容、挺到底。結果就是:社會會越來越分化。
- 越來越「民粹化」
執政者對外時總是想辦法鼓動國內的「民粹」、挑起國際爭端,以轉移國內民眾的注意力,變成團結一致對外。一旦失控,就算造成戰爭也在所不惜,反正自己的家人、財產和退路都早就做好了安排,時候到了就一走了之。尤其是自己在內部遭遇危機時,更是必要的手法。再者,戰爭期間一方面可以創造更多的「機會」,另一方面還可暫停選舉,自延任期。
- 無法重點發展和政策收買
要爭取選票,是要公平或是討好己方或對方,當然要靈活運用。所以,資源不是分配給自己人,就是按人頭平均分配,結果就是無法政策性的發展重點。不然,就是在位者為了連任,不顧長期合理的財政分配,利用職權做政策買票,發給自己選民各種利益,以致各地民眾福利不同。
- 有權無責
選贏在位時權力很大一把抓,但如果決策對國家社會造成損害時,實際上是沒有相應責任的。所謂的負責就是「下台」,也就是說最壞就是下台而已,對錯誤造成的損害沒有制度上追責的設計。例如新冠疫苗的政策,尤其是有意扶植的「高端」疫苗,效果如何?有沒有造成傷害?不了了之,沒有人需要負責,連下台都不必!
- 缺乏自我糾錯能力
票選制說起來很好聽,因為有任期,好像制度上本身就有機會自我糾正。但實際上則是,制度一旦設立,因牽涉各方利益,就變成僵化了很難再有改進。執政者做得再不好,支持率掉得再低,也要忍耐,只有等下次選舉換人,還不一定換得了人,這是什麼糾錯機制?但是在任者卻可以利用挑起戰爭、宣佈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等方法來自延任期(如烏克蘭、以色列…)或擴權(如川普);再如美國的選舉人制、未過半的二輪投票、精簡組織、效率部?…實際上是幾乎完全無法糾錯、無法改進的。
- 執政者必需掌控人事、司法、媒體
原來所謂的三權、五權分立、相互監督牽制…只不過是個理論。不管哪個黨執政過以後,就會知道要避免監督、牽制,就一定要掌控人事權、牌照權、審查權、媒體……,不管是哪個部門,尤其是司法,表面上是對行政權的監督,但只要掌控其考績、派調任、升遷等權力,就可收入囊中;對外則要掌控媒體的執照,控制話語權。難怪老是有人說「法院是***開的」。
以上的分析是否偏頗,大家都可客觀的根據自己的體驗來印證或提出不同看法,我們也歡迎對以上說法提出指正和討論。請問,你是否還覺得票選制是個好制度?你是否同意王孟源說的「票選制不管任何國家都不可能成功」的結論?所以,你要怎麼搞垮對手?鼓勵他們採用票選制就對了,因為結局是可以預測的,只是時間長短而已。就算是民主的燈塔美國,也一樣是逃不過的,票選制的副作用現在正發酵,結局如何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結 論
以政治制度來說,任何制度都是有利也有弊的,要享受其利的同時也要承受其害。那麼,什麼制度才好呢?個人以為,不管怎麼選,只要能找出「對的人」的制度就是好制度,因為一個對的人,可以把制度中好的部分發揚光大;反之,一個不對的人,則可以把制度中不好的地方發揚光大。正因為每種制度有利也有弊,而一個對的人,應該要不斷的將其他制度的「利」學習過來,捨棄或修改自己制度中的「弊」,那才是人民之福啊。或許,怎麼找到「對的人」還需要好好的嘗試和探索啊!
對一般民眾來說因為都只是棋子,不是棋手,實際上對改變大局是無能為力的。就像買股票,我們不是經營者,也無力影響公司運營,買對了自然跟著吃香喝辣,買錯了,也只有自負盈虧!也就是說,不管什麼樣的人當選,我們也只有認清現實,共享其利並承受其弊,不是嗎?但我們總是要知道,票選制不會是個好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