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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公車撞死女學霸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0-04

一張含有 車輛, 運輸, 陸上交通工具, 戶外 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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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研討:公車撞死女學霸

 

以下為數則新聞報導,請就此事件加以評論:

  • 台中市305號公車22日晚間9點多,行經中區中山路、柳川東街口,不慎撞上兩名走在斑馬線上的東海大學女學生,兩人被捲入車底,造成林姓女大生不幸死亡的慘劇。台中市交通局表示,針對此嚴重交通事故,將對巨業客運進行重罰,依照公路法、虧損補貼作業規定、以及免費公車契約,初步概算處分金額約120萬元,同時將督促協助不幸死傷的民眾,進行後續賠償事宜。會計系女學霸慘死輪下,讓許多民眾回想起2022年12月,發生在中醫大附醫旁,一家三口走在北區學士路與英才路口的行人穿越道過馬路時,遭到左轉的豐原客運280路公車撞上,造成母子同時身亡的事件,台中因此被冠上行人地獄惡名,不料相隔兩年,再度發生公車撞死行人的憾事。交通局今(23)日也立即緊急召開市區公車行車安全檢討會議,要求所有業者召回所有駕駛員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務必落實路口轉彎停看行,確認公車周遭沒有其他用路人才可於路口轉彎 。據交通局統計,巨業客運在過去5年已共造成2死、另有69件受傷事故,強調此次重大肇事案件亦將列入今年的公車評鑑成績,大幅影響巨業客運今年請領的補助金額。  系上教授透露,林姓女學生是學霸,上課總是第一個到,坐第一排,曾拿下全校會計學會考全校第二名、資訊會計第一名,一直擔任究助理,感嘆「她會是很優秀的會計師」,美好人生即將展開卻就此殞落,讓師長及同學非常難過不捨。  (2024/09/23 三立新聞網)
  • 東海女大學生日前遭巨業客運撞上,導致一死一傷事件,台中市長盧秀燕今(24)日主持市政會議表達哀悼,對於無辜年輕生命逝去,感到非常悲痛與不捨。盧市長強調,市府將採取5項行動,包含重罰巨業客運、要求所有客運業者對駕駛員重新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重新檢視易肇事路口、研議再提高客運業者重大事故的記點比重、年底前台中市公車全數完成安裝行車安全輔助系統,避免憾事發生。  (2024/09/25 自立晚報)

  • 與三年前在嘉陽高中校口撞死17歲張姓女高中生如出一轍,讓三年來走不出悲痛的張家父母再憶起喪女之痛,而張母寫給台中市長盧秀燕的公開信也隨之曝光。張母告訴盧秀燕,「您解决的方式會不會也是一樣,拿著二萬元的慰問金,說著政治口吻的關心言語,草草了事?那二萬元我還給您,請您把我的小孩還給我,好嗎?」  (2024/09/25 Newtalk 新聞)

 

傳統觀點

  • 肇事公車司機vs.記者:「沒有看到人轉過來怎麼.......兩人穿暗色衣,這位置又比較暗,看不到(視線死角?)對。」
  • 據逃過一劫的王女表示,她與學妹過馬路時,看見公車有停一下,以為對方要禮讓,正要加速通過時就被撞上。

  • 事發後警方到場對施姓公車司機施作酒測,無酒精濃度;施男辯稱,當時天色昏暗、下雨,是視線死角,2名女行人又穿黑衣,轉過來時看到2個黑影就撞到了。

  • 巨業交通今天發聲明,稱公司305路公車未遵守路口禮讓行人「慢停看」,導致左轉時撞上2名行人造成傷亡。有關這起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傷亡,公司深表痛心與遺憾,在此表達十二萬分歉意,向事故當事人、家屬、東海大學師生、及社會大眾道歉,會負起相關責任。

  • 蔡**今天透過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表示,今年5月他在立法院針對「台中交通事故死傷9萬6523人高居第一」問題提出質詢,並請交通部應協助與了解原因所在,而經過會議討論,台中市政府將問題歸咎於用路人普遍不守法、人口及機動車輛數增長。

  •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江**也出席聲援活動,他受訪指出,台中市3年來交通事故悲劇不斷發生,今年上半年度,台中市又是六都行人死亡最多的城市。江肇國提到,今年中央撥給63個易肇事路口改善計畫的經費,改善不到2成,行政怠惰。

 

人性化設計觀點

又再度發生了公車撞死正走在斑馬線上學生的不幸事件,引起了媒體熱烈反響。這種事本來就是可以避免的,也不是台中市一個地方的問題,除了地方政府以外中央政府也一定要重視,只提供經費是不夠的,還應在修改「法規」上配合。現在台中市長提出了5項行動,各界也紛紛提出了各種建議,可是除了重罰肇事者、強化人員訓練、易肇事路口的改善以外,是不是還有什麼其他可以改善的地方?

我們曾一再提出相同的議題,呼籲政府一定要重視,也建議了改善的思考方向。讓我們基於人性化設計的觀點,再重覆強調一些改善意見,也請同學比較看看,是否針對的重點有所不同?

  • 不能再允許有視線死角的車輛上路

出事後肇事司機總是說沒看到人,不管他是不是一種卸責的託詞,但是我們應該重視這一點,因為這才是最關鍵最需要改善的項目。為什麼有視線死角的車輛還可以堂而皇之的在大馬路上行走?這不就是開著殺人的機器趴趴走嗎?怎麼改善?當然是製造車子的企業該負責的,有視線死角就是產品瑕疵,以現今科技來說,改善這一點完全不是問題,只是有沒有要求而已。請馬上修改相關法令,要求所有的汽車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必須改善,並納入年度車檢項目,務必消除這種視線死角的問題。以後再出事,不再接受「沒看到」作為理由!如經鑑定還有視線死角,汽車製造廠要與肇事公司負擔共同賠償責任。

  • 要強制增加大型車輛轉彎時的警示裝置

其次要從大型車旁邊的人或小型車著手,為什麼他們不知道旁邊的大車要轉彎?所以只靠轉彎方向燈是不夠的,一定要立法規定大型車要加裝對外的轉彎蜂鳴器或語音警示,讓在旁邊的人車能透過聽覺傳來警示。沒安裝的以後不准許上路。

  • 要求大型車二段式轉彎

所有的大型車不管是左轉還是右轉,請修法規定要遵循二段式轉彎(參考機車的二段式左轉用意),亦即轉到一半時需停車,觀察左右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轉,尤其是轉彎的第一輛車。將此納入取締重點,違者開罰並負肇事責任。

  • 改善易肇事路口的照明和車道規劃

為什麼有些路口特別容易肇事?多半是照明不足或車道規劃的空間不足,就算發現危險時要躲都沒地方躲。要重新檢視每個十字路口的規劃,由曾肇事(必定有需要)的路口先改,重點在增加夜間照明或改變照明方向角度。另外,還要把路口車道上的「停止線」往後移,因為許多事故都是發生在綠燈起步時,所以要設計較大的緩衝避讓空間,

  • 罰要罰到重點

為什麼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和業者罰不怕?一再出事,仍然照常開車、照常營業。甚至,還有些事故,肇事人的不當操作(也許有的是故意的),增加了車禍的嚴重程度,壓傷不如壓死,原因只不過是撞傷比撞死要賠得更多!我們要想想,為什麼司機或業者會不在乎撞死人?是不是罰責或賠償太輕?如果有證據是故意加重傷害事故的,可不可以加重刑責和加重賠償額度?可不可以考慮修改法令,凡是有撞死人記錄者,肇事人的駕照列為「警戒察看」,如果再有某種程度的違規(可用記點制)就吊銷其駕照,因為這樣的人根本就不適合讓他開車!有一再(程度可討論)肇事紀錄之業者,表示管理上不作為,就吊銷其營業執照!

  • 限制交通尖峰時段的大車行駛路段

有些路段的路口的確比較狹窄,在尖峰時間人車又多,交管單位可以根據平時的統計數據,在特定時段,適當的禁止大型車輛行駛。

  • 其他方法

重罰肇事公司、要求所有業者對駕駛員重新進行行車安全教育訓練、研議再提高業者重大事故的記點比重、要求完成安裝行車安全輔助系統、發給受害者家屬慰問金……等。這些方法就是一般的思考方向,或許也會有用,但多屬馬後砲或流於型式。重點是也要自我檢討,提出有效的方法,事先「預防」出事!

 

同學們,你自己遇到過馬路上的風險嗎?對於本議題你還有沒有補充對策?請提出分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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